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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知情且同意抚养私生女”?广州一名58岁已婚男子,出轨小自己十几岁的女子,对

“妻子知情且同意抚养私生女”?广州一名58岁已婚男子,出轨小自己十几岁的女子,对方生下孩子后,他陆续转出160多万全部积蓄供养母女,原配得知后心灰意冷,一纸诉状将第三者与丈夫一同告上法庭。

这名男子早已成家,和原配相伴多年,家中积蓄属于二人婚后共同打拼所得。后来他结识一名年轻十余岁的女子,二人发展婚外情,长期私下往来,之后第三者怀上并生下一名孩子。

出于私情,男子全然不顾原配感受,也没有和妻子商量,陆续从银行卡、理财账户转出钱款,前后累计160余万元,全部用于给第三者买房、日常开销、抚养非婚生子,家中存款几乎被掏空。

原配平日里并未察觉丈夫私下转移财产,直到偶然查到大额转账流水,才看清丈夫多年的背叛行为。辛苦积攒的夫妻共同财产被擅自送给外人,原配难以接受,当即整理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全部证据提起诉讼。

法庭审理过程中,第三者辩称钱款是男子自愿支付的抚养费,理应归自己和孩子所有,不该返还。男子也表示,自己有义务抚养亲生子女,花钱无可厚非,试图为自己的行为辩解。

法院结合民法典相关规定作出判定,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拥有平等处置权,大额财产赠与第三者,违背公序良俗,赠与行为整体无效。即便男子需要承担非婚生子女抚养费,也不能动用全部夫妻共同财产肆意给付。

最终法院判决第三者返还原配160多万元全部款项,丈夫私自处置共同财产存在重大过错,案件相关诉讼费用由二人共同承担。

事情曝光后网友看法分为两类,大部分网友支持原配维权,认为婚后收入不分你我,丈夫无权瞒着妻子把百万积蓄送给外人,法律判决守住了原配的合法权益。

也有少数网友认为非婚生子无辜,抚养费用应当酌情保留,但大家也一致认可,给付金额不能超出合理范围,更不能掏空原配多年积蓄。

说到底,婚外情从来不能成为擅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理由,非婚生子女的抚养义务应当在合理限度内履行,不能以牺牲原配合法财产权益为代价。婚姻里的忠诚与财产处置底线不容践踏,合法维权才能拿回属于自己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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