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书记长,参议员 小池 晃 在其x个人账号就《皇室典范》(修正案)一事发表评论
“方才,参议院特别委员会表决通过了《皇室典范》修订案。我发表了如下反对演说(全文较长):我代表日本共产党,对政府提交的《皇室典范》修订案发表反对演说。有关天皇制度的讨论,必须立足于宪法条文与精神,在取得国民的认同与理解之后方能推进。无视压倒性支持设立女性天皇、女系天皇的社会舆论,仅用三小时左右的质询就强行表决,是绝对不能容许的。原本,《日本国宪法》第一条就写明:天皇的地位“基于拥有主权的全体国民的意志”。在昨日的质询中,官房长官木原稔事实上已经承认,该法案尚未获得国民的理解。违背国民整体意愿的做法,将会为未来埋下巨大的祸根。反对理由一:固守并强化男系男子继承皇位,会助长日本社会的女性歧视此前我向官房长官提问,本法案会不会助长社会中的女性歧视,长官含糊其辞,回答称“与女性歧视毫无关系”。但仅仅因为性别为女性,就无法成为“国民统合的象征”,显而易见,这必然会加剧全社会的女性歧视。政府反复宣称“男系男子继承皇位是我国的历史与传统”,但这套所谓的“历史与传统”,其实是明治时代人为打造出来的。1889年《大日本帝国宪法》确立了天皇主权,宣扬“万世一系天皇统治”、“天皇神圣不可侵犯”,同时在旧《皇室典范》中将男系男子继承制度明文固定下来。自民党在审议过程中反复强调: “皇位男系继承是延续2600多年的皇室传统”、“本年度为皇纪2686年”,这些都并非历史事实,只是明治时期为将天皇塑造成现人神而编造的皇国史观神话。时至今日,仍旧抱着这种历史观、死守男系继承体制,实在令人讶异。二战之后,《日本国宪法》确立了国民主权,明确否定了基于皇国史观的天皇主权。天皇被定义为依托国民总意志而存在的象征;宪法第二条仅写明皇位为世袭制,删除了战前仅限“天皇男系子孙”继承的内容。在现行宪法框架之下,将由多元人群构成的日本国民的象征——天皇,限定为男性,不存在任何合理依据。我要着重强调:天皇制度必须遵循宪法的宗旨与条文,置于主权拥有者全体国民的意志之下,这才是最重要的原则。反对理由二:打破现行《皇室典范》禁止皇室收养养子的规定,将旧十一宫家男系男子定为皇室永久养子候选人,赋予养子的男性后代皇位继承权如今的天皇,与旧十一宫家的共同祖先要追溯到约六百年前的室町时代,双方血缘相隔36至38等亲,几乎等同于毫无瓜葛的陌生人。政府执意要从如此遥远的旁支里选取养子,堵死女性天皇、女系天皇的道路,死守男系继承,完全是落伍的男尊女卑思想。正如我在质询中指出的,收养养子从来都不属于皇室的传统。所谓旧十一宫家,是八十年前依照旧典范第十一条第一款,自主脱离皇籍的群体,其后世子孙一直作为普通国民生活。仅仅因为出身旧宫家,就将其定为特殊身份的皇族,违反了宪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禁止依据门第实施差别对待的原则。不仅如此,将旧宫家男系后裔及其家族永久定为预备养子,事实上创造出“准皇族”这一特殊阶层,极易不当限制这些普通人的基本人权。我还要指出一个隐患:一旦放开皇室养子制度,存在政治家介入人选、将天皇制度当作政治工具的巨大风险。反对理由三:堵死女性皇族及其后代继承皇位的道路,仅为补足皇族人数、维持皇室活动,就强制规定女性皇族婚后必须留在皇室对婚后的女性皇族,一方面适用居民基本台账,另一方面却不承认其普通国民的完整权利,逻辑极度矛盾,本质只是把女性皇族当成可以随意利用的工具。并且,法案明确不给予女性皇族的配偶、子女皇族身份,其目的就是彻底掐灭女系天皇出现的可能性,意图十分露骨。昨日质询中,我提出疑问:不承认皇族配偶与子女的皇族身份,是否会破坏家庭的一体性。官房长官木原稔以跨国婚姻举例,称“跨国夫妇之间,国籍、选举权、户籍本就存在差异,并不会破坏家庭的整体性”。我必须点明,这番回答,等于政府自己推翻了反对选择性夫妇别姓时“会破坏家庭一体”的一贯论调。反对理由四:政府声称法案基于“立法府的总意志”,但连日审议中反对意见层出不穷,所谓国会整体共识早已不复存在政府原本宣称,将把皇位继承问题与扩充皇族人数分开讨论,却在提交法案时,突然加入养子之子拥有皇位继承权的条款。这是愚弄国会与全体国民,绝对不能接受。政府嘴上说“不会束缚立法府今后的讨论”,可法案彻底封死女性天皇的出路,把男系男子继承永久固化,事实上牢牢锁住了未来皇室制度改革的空间。综上所述,本法案违背《日本国宪法》的精神与条文,会从根本上扭曲本应依托国民总意志存在的天皇象征制度。日本共产党对此法案坚决反对,强烈要求将法案作废。以上为我的反对演说。”
平论: 顺道看了一眼评论区,左的、右的都向日本共产党和小池 晃表示支持与感谢玻利瓦尔英雄之地日本皇室典范修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