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广州有个陈女士立了份遗嘱,把财产安排得明明白白。
她45岁,未婚,有3000万资产。
这3000万怎么分的?
优先保障父亲的养老,剩下的给上海的弟弟一家。陈女士是香港身份,常年在深港两地独居,母亲已故,父亲再婚。
她特别说了一句话:“也不想因为父亲再婚的关系,财产落到别人手里。”
有人可能会说,这不就是有钱人操心的事吗?但仔细看,陈女士担心的不只是钱给谁——她最焦虑的是:“万一我以后生病了、老了不能自理了,谁来照顾我?谁来替我做医疗决定?”
所以她做了一件很多人不知道的事:指定专业机构当监护人,负责未来的生活照料和医疗决策,同时让侄子和弟媳做监督人。这个“机构监护+亲人监督”的模式,说白了就是给自己找了个“法律上的家人”。
这件事给咱们提了个醒:遗嘱不是老年人的专利。据统计,未婚不婚人群立遗嘱的,80%都是60岁以下。陈女士45岁,80后,正是这个群体的典型代表。
不是晦气,是现实。
谁都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个先来。尤其是单身、独居、家人不在身边的,提前把身后事安排清楚,不是给自己找不痛快,是给活着的人少添堵。
陈女士这事最打动我的就一点:人活着的时候,把死后的事安排明白,这才是对家人最大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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