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推好房子评价标准,但好房子不能依赖政策主导】7月15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推出《广州市好房子评价标准(试行)》。好房子评价被拆成设计评价和星级评价两个阶段,等级从低到高分为基本级、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档;同时对安全、舒适、绿色、智慧四大类分别打分,再细分成A级、AA级、AAA级。
评分逻辑:四类指标各含控制项和得分项。满足全部52条控制项,先拿20分基础分;再往上冲,A级要60分,AA级75分,AAA级90分。三星级门槛是:满足全部控制项,且四类分值不少于3个AAA级,均不低于AA级。
评价标准:标准层层高不低于3.0米;层高不小于3.1米得2分,不小于3.2米得4分,不小于3.3米得6分。起居室(厅)开间净宽不小于3.1米得1分,最短边墙不小于3.1米再得2分;地下室主行车区净高不小于2.4米、停车区不小于2.2米……
一是防水保修期直接写进控制项。住宅整体卫生间防水保修期不低于10年是硬性要求,二星级及以上项目更是所有防水工程保修期不低于10年。二是"好房子"保险与星级绑定。二星级及以上项目必须投保"好房子"保险……
评:我想提醒大家注意,政府层面的“好房子”基本是从工程层面进行考量和规范的。市民认为的好房子,除了工程技术指标之外,更多关注建筑室内外设计的审美,使用空间的合理性,室内外配置的品牌与档次,园林的美观与参与性等这些无法用指标进行衡量的内容。
总结一句话,政府版的“好房子”和购房者所理解的“好房子”差距一定是巨大的。从供给侧改革思路出发,从满足市场需求为目标,真正的好房子并不能,或者主要不是靠政府进行工程标准约束就能够实现的。更多是参与开发的房企的技术跟新,设计提升,更重要的是能够满足客户需求和在地文化特征的产品创新。所以除了政府版的好房子标准外,政策应该更多鼓励企业创新,减少对房企在产品打造方面的不必要干预和约束(比如“7090”政策,比如商业单套面积不得低于200平等)
随着我国家庭自由住房率的提高,第二居所的需求也将逐渐成为市场一股重要力量,就像很多人拥有两部手机,很多家庭有两台电视一样。第一居所和第二居所的要求可能也是完全不一样的。比如第二居所如果是纯度假需求,那客厅阳台一体化,中间放个浴缸也是有可能的。这种情况好房子标准关于生活空间尺寸的评分标准就未必适用。归根到底,好的政策应该是帮助企业适应市场,实现市场化,满足人民群众的各种各样不同的个性化需求。而不是统计审美标准,统一好房子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