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不到的事,还研究什么?
美国不是《国际刑事法院》(ICC)缔约国,也不承认其管辖权;
美国联邦法高于市地方法,纽约警方无权执行 ICC 逮捕令。
各国政府首脑赴联合国总部参会,依据联合国协定享有外交豁免权,地方机构无权拘押。
就以上3条,一个小小的市长还敢“翻了天”?
比如去年普京和川普,在美国阿拉斯加会晤。
当时普京已经处于ICC通缉的状态,很多媒体也对此大肆宣扬,可结果呢?
俄罗斯在美国眼里是什么,美国尚且不能,何况以色列在美国的地位。
川普都不敢干的事情,一个纽约市长敢干?
马姆达尼之所以会对此表态,更像是博眼球。
因为自己只是一个市长,缺乏国际事务话语权。于是就仗着联合国总部在纽约,借此机会刷刷存在感。
而且他过去确实曾经“吹过牛”。去年竞选时就曾表示,若自己当选纽约市长,一旦被(ICC)通缉的内塔尼亚胡到访纽约,会指示纽约警方执行 ICC 逮捕令。
现在内塔尼亚胡已确定,出席今年 9 月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
马市长就不得不给出选择了。
至于他说的研究,其实是研究如何“堵住”支持者的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