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县看守所的沿革
曹县看守所三易其址,目前的曹县看守所建成于2012年,位于县城北部10公里处(原曹县八中校址),建筑面积7000余平方米,有标准化监室20间,配套功能用房20余间,在编民警39名。多年来,曹县看守所始终坚持“忠诚、敬业、精细、卓越”的管理理念,始终秉承“安全至上”的治所理念,先后荣立集体二等功3次,三等功3次,被评为山东省优秀看守所,先后37次被授予各类荣誉称号。2018年,被公安部评定为全国一级看守所。
《曹县志》记载,曹县监狱始建于明洪武二年,位于县衙西南。清康熙十一年,知县 门可荣捐俸重修监狱内外大墙及男女房、禁卒房数间。清道光十五年,知县章 寅再次重修。 1920年出版的《山东各县乡土调查录》载:“县署、警署均称整齐,惟管狱署破 坏不堪。”到1937年,有狱神庙1间,牢房30间,狱吏1名称为总管,禁卒5至6人。 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曹县抗日政府公安局看守所无固定地址。公安局搬到哪里就把犯人带到哪里,遇到紧急情况时,轻者教育释放,罪大恶极的请示领导就地枪决。1948年10月,曹县看守所设在公安局后院。1950年,县政府司法科在国民党监 狱旧址上改建为看守所。1951年,司法科将未建好的看守所移交给曹县公安局,下半 年看守所竣工,投入使用。1958年罪犯猛增,原看守所容纳不下,县政府决定,动员 看守所附近居民搬迁,把监狱扩建成便于看守的“丁”形号房,共有男、女号房30间 。1983年,在城关镇北关村征用19.5亩土地,建成了山东省县级条件较好的新监舍, 有男、女号房20余间,总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看守所配备看守员、医生、炊事员等 若干人。犯人收监后,不体罚虐待、不污辱人格,以教育感化为主,实行文明管理。
历年来,省、市公安机关都高度重视和关心曹县公安监管工作,市公安局党委主要领导多次到曹县看守所检查指导工作,帮助解决监管工作的体制性、机制性、政策性困难,为实现监所的长远安全指明方向、提供遵循。2017年10月,市局党委决定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向曹县看守所学习活动。
几十年来,曹县公安局党委班子换了很多届,但每一届领导对监管工作的关心和重视始终不变。县局党委历来对看守所工作高度重视,始终把监管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从警力、经费到基础设施,都给予了最大的支持和全面保障。县局历届领导班子的党委书记、局长同时兼任县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长期坚持做到每季度“五个一”,即:召开一次监管工作专题党委会议、当一天看守所长、参加一次所务会议、进行一次监区夜查、谈话教育一名重点在押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