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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柳州,一男子半夜来到一家养生馆,接着便和养生馆老板娘进了房间并关灯。约10分

广西柳州,一男子半夜来到一家养生馆,接着便和养生馆老板娘进了房间并关灯。约10分钟后,两人一前一后从房间出来,结果被蹲守的民警拦住。男子一紧张,承认了违法行为,警方也从老板娘身上搜出100元现金,警方于是对男子以及老板娘做出拘留3日的处罚。可在事后,老板娘又把警方告上法庭,称与男子之间仅为正常的按摩,还找来男子作证,法院这么判!

据悉,广西柳州的男子赵某,平时经常光顾洗浴场所,虽然自己的工资不算太高,但是对于这样的消费,赵某却从来没有心疼过。

2023年12月20日晚,下班后的赵某在家里实在感觉到无聊,于是便准备出去放松放松。出去玩就得花钱,可赵某翻遍了家里的里里外外,只找到了100块钱的现金。

这点钱,实际上根本不足以让赵某感到快乐。不过赵某还是打算碰碰运气。


晚上大概9时30分许,赵某来到了他平时经常来的一家养生馆,这家养生馆的老板娘黄某给他的印象很深刻,每次赵某来的时候,黄某都显得非常热情,对赵某也是称兄道弟的。

赵某来到房间之后,黄某见状热情的迎了上去,两个人低声细语一番后,黄某便拉着赵某的手进入了一个房间,并把灯给关上了。

大约十几分钟后,赵某和黄某从房间里走了出来,结果还没等赵某松口气,就被蹲守在外面的民警给控制住。

赵某虽然是常客,可被民警当场抓住的情况也是第1次遇到,赵某当时就慌了神。

在面对民警的询问时,虽然黄某一再给赵某使眼色,赵某还是如实坦白了整个违法过程,而随后民警也从黄某的身上找到了100元的现金,完全与赵某的供述相吻合。

人证物证均在的情况下,黄某也承认了。

正是基于此,警方对黄某和赵某作出了拘留三日的处罚。

可是在接受完处罚后,黄某就后悔了,竟然转身把警方告上法庭,要求法院撤销警方对自己的处罚。

在庭审时,黄某坚称,他经营的是一家养生馆,主要以按摩为主。与赵某进入房间之后,为其提供了正规的按摩服务。

至于民警从他身上找到的100元现金,属于正常的消费。

与此同时,赵某也以第3人的身份参与了诉讼,同样主张并非从事过违法交易,黄某为其提供了正常的按摩服务。

可法院在审理时发现,黄某和赵某在接受民警的调查时,均承认自己的违法事实,且明确提出不诉讼,不进行申辩。

对此黄某解释称,面对民警的调查时,自己难免会有所紧张,从而做出了错误的判断。再加上民警在做笔录的时候,曾说过“只要签字了就能释放”这样的话。

由于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这才稀里糊涂的签了字。

可法院却认为,黄某和赵某都是成年人,在面对民警询问时,神志清晰,具备完全行为能力,对于签字之后产生的后果也应该有正确的判断。

至于黄某声称受到了民警的诱骗,由于没有充足的证据,法院不予支持。

《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综上,法院驳回了黄某的诉求。

相信明眼人都看出来了,为什么黄某明明已经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予以确认了,却又转头将警方告上法庭?其实就是赌民警属于现场检查,并无充足的证据。

既然如此,只要黄某和赵某一口咬定,他们之间只存在正常的按摩服务,民警可能也拿他们没办法。

老话说,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黄某的伎俩怎么可能骗得过专业人士。

其实像黄某这种自作聪明的人,还大有人在。2019年山西的李某,与女技师谈好了500元的价格,谁知两个人前脚刚来到宾馆,民警后脚便赶到了。

面对民警的调查,女技师都承认了,可李某却一再坚称是普通的按摩,拒绝签字承认违法事实。

结果公安机关凭借现场检查的笔录执法记录仪的录像,以及对女技师完整的询问笔录现场的物证和这家足疗店的前科记录,还是确认李某存在违法行为,对李某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

明明做了违法的事情,事后却又不承认,甚至还企图走法律的程序,为自己恢复所谓的清白,结果到头来只能是自取其辱。

对此你怎么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