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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一名女子确诊性别烦躁,就想要去泰国变成男人,但他的病假申请却被公司拒绝

广西南宁,一名女子确诊性别烦躁,就想要去泰国变成男人,但他的病假申请却被公司拒绝。在泰国做完手术后,公司要求他立刻上班,后来更是直接将男子辞退。男子不服,向法院提起上诉,得到了公正的判决。

公司说这个理由特殊,要走额外审批,时间会长一点,员工觉得被拖着不办,是不是在找理由卡人,这一来一回,气氛已经不对。

手术日期到了不等人,肖女士没拿到批复,还是登机去了泰国,她想先救命一样把手术做了,再回来补材料。

术后恢复不可能几天见效,切口愈合、机能调整,少说得几周,她人在病床上动不了,公司邮件一封接着一封,语气越来越硬。

最后一封直接定性为逾期不归,按旷工处理,接着就发了解除劳动关系通知,真的就这么简单粗暴吗?

很多人第一反应是,公司不近人情,员工也有错,流程没走完就走人,换成谁当老板心里都发怵,这事就这么对半分?

问题在于,肖女士不是普通住院,她的诊断叫性别烦躁,这在医学界是被认定的精神状态,通俗说就是对出生性别强烈不适,时间拖长了容易出现抑郁,甚至更严重。

国内能做相关手术的机构不多,排队要久,泰国这方面积累几十年经验,费用也更可承受,不少人会选择在那里治疗,有报道说这在业内已经不稀奇。

这就带来一个现实问题,员工跨境就医,公司要不要放,放多久,审批谁拍板,有标准吗?

换个场景想,如果是阑尾炎或者骨折,术后需要休养,公司会不会直接开除,大多数情况下不会,医院证明和病假就能解决。

真正关键的不是她去了国外,而是公司面对不常见的病症时,态度是不是变了,制度是不是成了挡箭牌。

案件到了法院,一审认定,性别烦躁的治疗属于正当医疗需求,国内资源有限的背景下赴泰手术合理,缺勤应算病假而不是旷工。

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被判违法解除,需要补发病假工资和赔偿金,细节很具体,2024年9月20日至9月23日病假工资335.63元,违法解除赔偿金16449元。

这两个数字不大却扎眼,它像一个信号灯,告诉用人单位,病是假病,不看病种稀不稀有,不看在境内还是境外,看诊断是否合规、治疗记录是否完整。

有人问,这是不是鼓励员工动不动就跨境请假,结果呢,企业管理岂不是更乱,别急,判决也没给员工无限通行证。

说到底,制度一定要有边界,但不能压过基本就医权利,遇到手术这种不可延期需求,管理者该做的是建立应急审批通道,而不是一味拖字诀。

更值得注意的是,沟通是救命绳,员工要把诊断、病历、手术预约、医生建议都留痕,邮件、微信、电话记录都备着,公司也要把审批链条、时限、责任人说清楚。

谁来负担岗位空缺,这也是企业的痛点,可以临时调岗、临时外包、同岗轮休,选一个能运行的方案,总比等到法庭上见强。

不少人认为,认知上的偏见,才是这次冲突的暗线,性别相关的话题容易被情绪带跑,一旦带着立场看人,流程就会走样。

这起判决会不会成为参照,可能会,在更多劳动纠纷里被引用,帮双方把边界画清楚,也让公司在制定制度时多想一步。

还有一个现实,社会对性别烦躁的了解在增加,但职场接纳度不会一夜改变,人情和制度的张力还会拉扯一阵子。

对员工来说,跨境就医不是免死金牌,提前沟通、备齐材料、按流程推进,别让自己站在证据的空白区。

对企业来说,把稀有病种纳入请假手册,明确审批路径、时限和替岗安排,别让员工陷入无解的等待。

有人问,这次公司是不是冤,冤不冤要看你站哪边,但有一点清楚,把病假认定为旷工,风险不小。

该案一审后,企业已经上诉,后续结果还没公布,很多人都在等下一封判决书落地。


信源:封面新闻2026年7月17日《南宁一员工进行性别置换手术,请病假被拒后遭解雇法院:公司支付病假工资并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