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属于一府两院(政府、法院、检察院)中的司法机关,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干涉 。
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最高检察机关,领导地方、专门检察院,对人大负责。
省级检察院:省、区、直辖市检察院。
市级检察院:市、地区,州检察院,
基层检察院:县、区、县级市检察院,
专门检察院:军事检察院、铁路运输检察院等(管辖特定领域案件)
公安抓人要报检察院审查,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公安/监委侦查完毕移送检察院,审查证据,决定起诉、不起诉、退回补侦。出庭代表国家到法院指控犯罪、出示证据监督公安立案、侦查行为是否违法(刑讯逼供、非法取证等),监督法院刑事判决有错,依法抗诉。
监督民事诉讼:对错误生效民事判决、调解书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监督法院民事审判违法情形(虚假诉讼、程序违法等)。
监督“民告官”行政诉讼,纠正违法行政裁判,监督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化解行政争议。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受损时,检察院起诉维权:
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
国有财产流失、英烈权益保护。
个人信息保护、未成年人保护等。
巡回检察监狱、看守所,监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防止司法腐败。
受理群众举报、申诉、国家赔偿申请,化解涉法涉诉矛盾。
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枉法裁判等犯罪,由检察院直接侦查
公安局侦查、抓人、取证(行政+侦查机关)
检察院:审查逮捕、起诉、全程法律监督(司法监督机关)
法院开庭审理、定罪量刑、作出判决(审判机关)
人员设置有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官。辅助人员(书记员、司法警察)、行政人员检察官实行员额制,依法独立办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