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熟icon,3岁的女孩就因为早上起床闹脾气哭了几声,竟然被爸爸的同居女友活活捂死了……网友:这个女友心太狠了,她也会有自己的孩子,真让人无语啊!
小女孩叫彤彤,爸爸离婚后他就跟着爸爸生活。这个新闻,我看完第一反应不是愤怒,而是一种从脚底升起的寒意。
3岁的彤彤,她的人生才刚刚开始。她还没学会写自己的名字,还没背过一首完整的唐诗,还没在幼儿园的滑梯上认识第一个好朋友。她甚至可能还没搞明白,“爸爸的女朋友”到底是个什么角色。她只知道,那天早上她不想起床,她有点委屈,她想哭。这是3岁孩子表达情绪的唯一方式。
可就是这几声哭声,成了她的催命符。
我们总说“虎毒不食子”,可现实一次次打脸。那个同居女友,她捂死彤彤的时候,心里在想什么?是嫌烦?是觉得吵到自己睡觉了?还是单纯地,对这个不是自己亲生的孩子,没有一丝一毫的耐心和怜悯?
更让人细思极恐的是什么呢?是评论区里那句“她也会有自己的孩子”。对,她以后大概率会当妈妈。可一个能对3岁幼童下死手的人,她真的配当母亲吗?她今天能因为孩子哭就捂死别人的孩子,明天就能因为自己孩子不听话而大打出手。这种人心里的恶,不是针对谁,而是她骨子里就没有“爱”和“责任”这两个字。
我们骂她狠心,骂她变态,这都没错。但更深层的问题是什么?是孩子的父亲。离婚后孩子跟他,他作为父亲,尽到了监护责任吗?他有没有想过,把一个3岁的女儿,交给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同居女友来带,本身就是一场豪赌?赌赢了是侥幸,赌输了,就是一条命。
彤彤没了,这个家散了。那个女友会得到法律的严惩,可那个父亲呢?他余生都要活在“如果那天我早点起来”“如果我没把她交给那个女人”的悔恨里。
这世上最残忍的事,就是孩子没得选。她没法选谁当妈妈,也没法选爸爸找什么样的女朋友。她只能用生命,给所有离异带娃的父母,敲响这声警钟。
你身边有把孩子交给“新伴侣”带的单亲家长吗?把文章转给TA看看。有些底线,碰了就是万劫不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