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V是高奢品牌,包包拥有者被视为有身份,有品位,有金钱自由的白金地位一族,象征着与众不同白里透红。
而LV在国内多年的沉淀之后,拥有的人脉,客户群,拥趸者显然都是高阶层人士。如果继续研发,用好品牌效应,把几十年来创造的奢饰品口碑延续下去,不啻为暴利行业打个样,我就是很贵,一般人买不起,真的买不起。
但LV企业一边在国内大卖,一边把眼睛盯着与自己的商标有任何相像的企业,用国内律所起诉并非是同行业的小微企业,用沾边赖的方式,让很多资金并不雄厚的企业濒临倒闭,让国内类似四叶草商标的企业瑟瑟发抖。
LV商标是路易威登于1854年在巴黎创立,那时正在大清国之时。而我们的宝相花,柿蒂纹是随唐时期就有了,后来传到日本国,又由日本传到欧洲,其中的纹饰充满了四叶草,柿蒂纹的样式。但在中国大地上,上世纪八十年代已经被LV收为己有,独占的商标,可那是他们的吗?
LV在中国大地上,五年来已经起诉1691家企业,至很多败诉企业从此销声匿迹,他们的员工被遣散,很多家庭为此重新讨生活。更可恶的是,LV三番五次的状告国家知识产权局,质疑他们不重视外国知识产权。
而LV在国内唯一代理律所,是某德恒律师事务所。他们用强大的法律知识给国人带来颠倒是非的麻烦。
引起国民公愤的是,他们都是国人,都是法律界精英,但它们为外国奢侈品站台,用讲法律也合规的方式让很多小微企业破产。
难怪现在的网络上,很多人怒其不争,把露衣微蹲P到很多公厕的横眉上,虽然这样不好,但你阻止不了公众的怨气。
希望LV公司适可而止,希望律所能迷途知返,别把好端端的奢侈品品牌搞砸了。指不定以后谁挎LV包,大家自然而然的想去公厕看看,现在用LV包装大葱的大爷已经出现在网络上了真心话茶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