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我男人的尊严!贵州贵阳,一男子相亲认识了一女子,见其年轻漂亮,热情似火,男子上头了,认识3天,花了21.6万彩礼娶了女子。结果同住不到1个月,男子竟发现妻子经常夜不归宿,外面还有好几个男人。男子气坏了,一打听才知道,妻子以前私生活混乱,来过足疗店,还欠了30多万外债,甚至孩子都有两个了!男子感觉颜面尽失,一气之下把婚介所给告了!
一男子开了一家理发店,平时的生意也很不错,收入颇丰,可就是因为男子平时沉默寡言,不善言辞,30多岁的年纪了却还孑然一身。
年轻的时候还能借口工作忙,可都到了这个年纪,就算是再忙,也得解决一下人生大事。
为了能走条捷径,男子联系到当地的一家婚介所,在填写了相关资料以及择偶标准之后,婚介所很快便给男子介绍了一名云南的女子。
婚介所再三保证,这位女子可是他们精挑细选的,做人很本分,不抽烟不喝酒,是个居家过日子的小能手。
男子听完也很高兴,如果真像婚介所说的那样,等两个人结婚之后,女子也能到理发店里给他帮忙,两口子肯定能把这个小事业干得热火朝天。
男子和相亲对象见面之后,马上便被相亲对象的长相给深深吸引住了。别看男子平时接触到的女顾客很多,可像对方如此有气质的却极为少见。
再加上女子对男子也很热情,认识了才三天男子便对女子牵肠挂肚,念念不忘了,两个人接着便领证结婚。
因为男子和女子是通过婚介所认识的,除了彩礼之外还要交一些中介费,前前后后一共花了21.6万。
可就当男子憧憬未来美好的生活时,却发现妻子好像和之前说的并不太一样。
按理说,刚结婚的小两口,正是甜甜蜜蜜恩恩爱爱的时候,可新婚妻子却对男子不冷不热,男子要是多说两句新婚妻子就会表现的不耐烦,实在说急了,就会夜不归宿。
男子好不容易讨了个老婆,也担心周边的亲戚朋友笑话,对于妻子的种种表现,男子只能默默忍受。
可直到男子无意中发现妻子在手机中和好几个男子言语暧昧,更是发现妻子还曾经结过婚,男子终于坐不住了。
妻子这边可能察觉到瞒不住了,提前一步收拾东西溜之大吉。
而男子经过一番调查,才发现自己被耍的团团转。
所谓的新婚妻子不仅结了婚,而且还有两个孩子。私生活也够混乱的,早些见私生活混乱,开过被警方挂名的足浴店,还欠了30多万的外债。
这可把男的给气坏了,婚介所这不是明摆着把老实人往火坑里推吗?就这样的经历,要是被身边的亲戚朋友知道了,自己的脸还往哪里搁?
男子接着打电话报了警,警方经过调查,果然发现该婚介所早就对女子的情况了解,却选择隐瞒不报,已经涉嫌诈骗!
《民法典》第148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合同,当事人可以起诉撤销合同,要求全额退款。
婚介所为了所谓的业绩,拿到提成,在明知女方真实情况的前提下,竟谎称女方的条件很好,男子信以为真,这才选择和女方登记结婚。婚介所这么干,真是一点职业道德也不讲了,对于男子来说,不仅仅损失的是钱财和时间,个人的声誉也受到很大的影响。
老话说,人活一张脸,树活一张皮!
对于普通人来说,结婚成家绝对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可就是因为婚介所的所作所为,让男子娶了这样的媳妇,街坊邻居指不定会在背后怎么嘲笑男子。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这事也不能全怪婚介所,还不是因为男子太心急了?才认识了3天就敢把自己的后半辈子托付出来,不坑你又去坑谁呢?
对此你怎么认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