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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18岁小伙网购24支玩具枪被判无期徒刑,他在法庭上撕心裂肺对法官咆哮:“请法

四川18岁小伙网购24支玩具枪被判无期徒刑,他在法庭上撕心裂肺对法官咆哮:“请法官用我买的枪打死我,如果我死了,我就认罪!”
 
2014年,刘大蔚刚满18岁,从小喜欢仿真枪,平时也爱研究这些东西。他在网上联系到一名台湾卖家,随后进入对方提供的购物网站,挑中了24支枪形物。
 
页面上写的是“生存游戏BB枪”,用途看起来跟真人CS差不多。刘大蔚后来一直说,自己买这些东西就是为了收藏,摆在家里看看,并没有拿去伤人或者做违法生意的想法。
 
一次买24支,听起来确实有点吓人。
 
不过按照刘大蔚家人的说法,卖家不愿意少量发货,所以他才一次选了这么多。2014年7月16日,他在母亲陪同下,通过一家淘宝代拍店支付了30540元,然后就在家里等着收货。
 
可他没等来快递,等来的却是警方。
 
原来,台湾卖家为了把货送进大陆,把24支枪形物藏在一个饮水机外壳里面,还按照“过滤器”申报。货物进入福建后,很快被海关缉私人员查获。
 
也就是说,这批东西从台湾发出来之后,直接就在物流环节被扣了。刘大蔚别说使用,连摸都没有摸到一下。
 
但鉴定结果出来后,事情完全变了。
 
24支枪形物中,有21支使用压缩气体发射弹丸,其中20支因为达到当时规定的致伤力标准,被认定为枪支。另外3支属于仿真枪,还有1支无法确定是否具有致伤力。
 
普通人看到的是玩具枪、BB枪,鉴定标准认定的却是枪支。偏偏当时的司法解释又规定,走私非军用枪支达到10支以上,便可能被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刘大蔚一下子达到了20支,数量整整超过标准一倍。
 
2015年4月,泉州中院以走私武器罪判处刘大蔚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刘大蔚不服,提出上诉,但福建高院随后维持了原判。
 
这也是我最难理解的地方。
 
严格管理枪支当然没有问题,而且刘大蔚不是一点责任都没有。法院后来公布的信息显示,他知道购买仿真枪可能违法,聊天时还用暗语代替相关名称,也采取了自提货物等方式。
 
可知道可能违法,和准备拿枪犯罪,完全不是一回事。更何况这些东西没有送到他手里,没有流入社会,也没有证据证明他准备拿去伤人或者赚钱。
 
一个刚满18岁的年轻人,因为一次网购直接被判无期,确实很难让人轻易接受。
 
刘大蔚入狱之后,他的父母没有放弃。两人从四川老家赶到福建,一边打工挣钱,一边替儿子申诉。为了省钱,他们住进月租只有200元的毛坯房,每个月都去法院反映情况。
 
刘大蔚也在监狱里写了26页申诉材料。他始终想不明白,自己买的明明是网站公开展示的游戏BB枪,为什么最后变成了足以让他在监狱里待一辈子的武器。
 
事情拖了一年多,终于有了变化。
 
2016年10月,福建高院复查后直接指出,原判无期徒刑“量刑明显不当”,决定重新审理此案。
 
到了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也对这类案件作出新规定。处理压缩气体枪支案件,不能只盯着数量,还要考虑外观、用途、购买渠道、实际致伤力以及购买者到底想干什么。
 
这才是大家更容易接受的处理方式。
 
枪支数量当然重要,但同样是20支,买来收藏和准备拿去作案,实际危害完全不同。如果把这些情况全部放到一边,只按照数量机械判刑,最后就可能出现无期徒刑这种明显过重的结果。
 
2018年12月25日,福建高院作出再审判决。刘大蔚仍然被认定构成走私武器罪,但刑期从无期徒刑改成了7年3个月,并处罚金32000元。
 
法院给出的理由也很直接。刘大蔚没有实际拿到货物,枪支没有流入社会;涉案枪支致伤力较小,也不容易通过改造提高威力;同时没有证据证明他买枪是为了营利或者从事其他非法活动。
 
另外,他作案时刚满18岁,是初犯,再审时也认罪悔罪。
 
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了这份判决。2021年3月30日,刘大蔚获得8个月减刑后出狱,此时他已经被关押六年多。
 
出狱后,他见到父母,抱着两个人哭了很久。他说,父母为了给自己申诉欠了很多钱,自己心里很愧疚,以后只想好好挣钱,把欠家里的慢慢还上。
 
一个18岁小伙,因为一笔30540元的网购订单,人生被彻底改变。
 
我认为,这起案件最值得记住的,不只是刘大蔚最后少判了多少年,而是法律在处理具体案件时,不能脱离实际危害。枪支管理必须严格,可量刑同样应该准确。
 
刘大蔚做错了,他应该承担后果。但无期徒刑意味着一个人可能永远无法正常回家,这种刑罚不该只靠“20支”这个数字决定。
 
从无期改判7年3个月,并不代表他的行为突然没错了,而是终于有人把他的年龄、目的、枪支威力和实际后果都放进了判决里。
 
法律可以严厉,但严厉不能代替公平。该判的罪要判,该承担的责任也要承担,可判多久、判多重,必须经得起常识,也要符合一个人真正造成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