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心抛夫弃子改嫁23年!如今瘫在床上怕拖累现任丈夫和小女儿,直接让医院把自己送到前夫家门口。二十三年她从没跟两个亲生儿子来往过半分,没尽过一点当妈的抚养责任,前夫一家说啥都不肯开门收留。可这女人反倒理直气壮,一口咬定就算从没养过孩子,法律也规定儿子必须给自己养老。
法律上确实有这么一条,《民法典》第1067条说了,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赡养费的权利。也就是说,只要她确实没钱没劳动能力了,两个儿子在法律上是有赡养义务的。
但法律也不是完全不讲情理。司法实践中,如果父母有抚养能力却恶意遗弃子女、长期不履行抚养义务,法院会结合过错程度,酌情减轻甚至免除子女的赡养义务。她23年不闻不问,就属于这种情况。
2012年有个类似的案子,一位母亲离家出走30多年后回来要求子女赡养。法院虽然判了子女每月支付赡养费,但同时也考虑了母亲遗弃行为给子女造成的伤害。
还有个河南中牟县的案例,母亲改嫁后没抚养儿子,年老后起诉要求赡养,法院判决儿子支付赡养费,理由是“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不过这种判决更多是法律层面的硬性规定。
从现实来看,类似纠纷的赡养费金额通常参考当地最低生活标准,每月几百块钱。即便法院判了,两个儿子大概率也只给最低标准的生活费。
这件事说到底,法律和道德在这里是两条线。法律上儿子可能得掏钱,但道德上这妈确实亏欠儿子太多。23年没管过孩子,现在瘫了才想起还有两个儿子,换了谁心里都过不去这个坎。前夫一家不开门,从人情上完全可以理解。这女人要真想解决问题,与其拿法律压人,不如先低头认个错,人心都是肉长的,哪怕儿子不认她,至少别把最后那点亲情也撕碎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