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只是拘留5天,结果一口咬成了刑事犯罪
很多人都有一个误区:
觉得只要"没跑掉",反抗一下也没什么大不了。
但现实中,很多人并不是因为最初的违法行为承担刑事责任,而是因为抗拒执法,把一件本来可以行政处罚解决的事情,硬生生变成了犯罪。
海南这起案件,就是一个典型例子。
一名女子深夜在街头拉客,被便衣民警发现后,民警以顾客身份与其接触,并进入其租住处固定证据。确认违法事实后,民警依法亮明身份,准备将其带回调查。
女子见身份暴露,趁机夺门而逃。
门外负责支援的另一名民警立即上前控制,不料女子情急之下,一口咬住民警手指,造成民警受伤,经鉴定达到轻微伤。
最终,女子不仅因原本的违法行为受到处理,更因暴力抗拒执法,被法院以袭警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从律师的角度来看,这起案件最值得关注的,并不是最初的违法行为,而是后面的法律后果。
第一,原本只是行政违法。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属于治安违法行为,一般依法给予拘留或者罚款处理。
也就是说,如果配合调查,案件通常停留在行政处罚层面,并不会留下刑事犯罪记录。
第二,真正改变案件性质的,是暴力抗拒执法。
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使用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可能构成袭警罪。
很多人认为:"我只是咬了一口""只是推了一下",不算严重。
事实上,只要行为属于暴力抗拒执法,并达到刑法规定的程度,就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本案中,女子明知对方是依法执行公务的民警,仍实施咬伤行为,因此最终触犯刑法。
第三,取得谅解,并不意味着不用承担刑责。
案件中,女子家属积极赔偿,民警也表示谅解。
这些情节确实可以作为法院量刑时从宽考虑的因素,因此最终适用了缓刑。
但需要注意的是,袭警罪属于公诉案件。
是否追究刑事责任,并不是双方私下和解就能决定的。
即使获得谅解,也只是影响量刑,而不是当然免除刑事责任。
很多案件都是这样:
本来只是一次行政处罚,却因为一时冲动、多做了一个动作,最终留下了刑事案底。
法律从来不鼓励暴力对抗执法。
如果认为执法存在问题,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或者通过投诉、申诉等合法渠道维护自己的权益。
千万不要因为一时情绪,用违法的方式去回应执法。
很多时候,让人后悔一辈子的,不是最初的违法行为,而是冲动之下做出的那个错误决定。
伤人刑事案件 刑事处罚常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