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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蒋大为的情人,他欠我90万不还,有欠条为证”,2004年1月,一自称蒋大为

“我是蒋大为的情人,他欠我90万不还,有欠条为证”,2004年1月,一自称蒋大为经纪人及情人的女子姚曼,将蒋大为告上了法庭,索要蒋大为拖欠的90万“演出介绍费”。

主要信源:(中国新闻网——蒋大为"欠债门"终落幕 女子自称情人诈骗获刑5年)

2004年1月,一则消息在娱乐圈和媒体圈炸开了锅。

一个名叫姚曼的女人公开声称自己是著名歌唱家蒋大为的情人,还说蒋大为欠她90万元不还,手里有欠条为证。

这则消息迅速传遍大街小巷,一时间蒋大为成了众矢之的。

可谁也没想到,这场看似简单的债务纠纷,背后竟然牵扯出一场长达七年的敲诈勒索案。

蒋大为1947年出生在天津一个普通家庭,从小就对文艺表现出浓厚的兴趣。

1968年他下乡到内蒙古乌兰浩特,尽管劳动繁重,他仍然坚持练习民歌。

1970年他进入森林警察文工团学习声乐,1975年成为中央民族歌舞团的独唱演员。

1980年他演唱电影《红牡丹》的主题曲《牡丹之歌》,开始在歌坛崭露头角。

1984年春晚一首《在那桃花盛开的地方》让他红遍大江南北。

1986年为电视剧《西游记》演唱插曲《敢问路在何方》,这首歌成了几代人的记忆。

也给他带来了大量的商业演出机会,单场酬劳最高能达到20多万元。

就在这个节骨眼上,姚曼出现了。

姚曼自称1993年在美国留学时在一次聚会上认识了正在演出的蒋大为,回国后偶尔有联系。

2003年初蒋大为返回北京拓展事业时,两人达成了合作,姚曼从中抽成。

她先带来贵州一场活动,票款4万元,她拿走2万。

后来又联系到一笔西服代言,30万元到账后她全部扣留,不愿按约定分成。

蒋大为追讨未果,终止了合作,并告诉圈内人不再接她的业务。

姚曼多次打电话想恢复合作,蒋大为始终拒绝。

2003年9月4日上午,蒋大为去物业公司问停电的事,碰巧遇上姚曼和一个姓王的男子。

三人走进大楼,走到走廊一个没人的地方,姚曼当场向他索要28万元。

那个姓王的在旁边威胁,说他们有黑社会背景,不给钱就毁他名声。

蒋大为被困了几个小时,最后被迫写了两张欠条,一张20万,一张90万。

蒋大为当场支付了20万元稳住局面,可他在写那张90万的欠条时留了个心眼,故意把日期写成了2003年3月20日。

那天他人在加拿大,有出入境记录可以证明,这个细节后来成了翻案的关键证据。

2004年1月,姚曼拿着那张90万的欠条把蒋大为告到法院,还在媒体上散布两人有亲密关系的说法,舆论哗然。

蒋大为随后向公安机关报案,称自己被敲诈勒索。

警方立案后,民事官司暂停,调查持续了七年,期间姚曼还在网上公布欠条照片施加压力。

警方核对了蒋大为的出入境记录,查明他在2003年3月20日确实在加拿大。

物业保安也作证说9月4日见到三人在走廊活动,2010年7月,警方抓获了姚曼和王某。

王某交代了作案过程,法庭审理认定欠条是在9月4日签署的,签署时蒋大为处于被胁迫状态。

2010年8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姚曼有期徒刑五年,王某也被判刑,并责令他们向蒋大为公开道歉。

这场官司虽然赢了,但对蒋大为的事业造成了巨大冲击,演出邀约锐减,公众对他的个人信用产生了怀疑。

尽管法律认定他是受害者,但负面标签一时难以完全消除。

他逐步回归舞台,参与公益活动,澄清移民传言,强调自己一直保留中国国籍。

晚年间蒋大为还面对过其他争议,有人传他被开除军籍,他澄清自己从没当过兵。

有人传他改国籍,他多次出示证件证明自己并未更改国籍。

还有人说他和农民歌手朱之文有恩怨,他公开澄清那是无中生有。

在小编看来这件事,有几个地方值得琢磨,姚曼为什么能轻易拿到90万的欠条?

蒋大为在被困几个小时的情况下,还能冷静地想到把欠条日期写错,这份心机确实不简单。

而这场官司打了七年才尘埃落定,也说明这类案件的复杂性。

法院最终的判决给了公众一个法律层面的结论,可在此之前,舆论已经对蒋大为造成了不可挽回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