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一女子右手患血管瘤,治疗需要20多万,她为了挣钱治病,去一家KTV面试,对方说,每天小费能给她1300,保证她月入30000,但她长得不符合要求,让她去做一下整容。
她一个月挣得就够整容费了,得舍得为自己投资,女子动心了,用手机贷款36800元,结果让她傻了眼,她不但被搞得面目全非,要还48000多元,而且一分钱没挣到。
蔡女士的经历并不是孤立出现。2019年5月,新华社曾报道过杭州求职者小吴的遭遇。刚毕业的小吴通过招聘网站找工作,一家公司面试时先表示岗位基本合适,随后提出入职前要改善个人形象。
招聘人员又介绍美容机构,声称可以优惠做项目,还能联系贷款。小吴原本只想找份工作,考虑到岗位收入不错,最终接受整形并办理数万元贷款。项目做完后,原本负责招聘的公司却联系不上,承诺的工作也没有落实。
这类事情需要注意的,不只是整容本身,而是求职、医美和贷款被连续串在一起。正常招聘会谈岗位、合同、工资和工作地点。
可在类似案例中,求职者刚对高收入产生期待,话题就转向外貌,再被带到指定机构消费。求职者认为贷款是为了获得工作,介绍人却可能从项目中取得提成。
2020年8月,北京警方公布过一次针对招工美容贷诈骗的专项打击。公开案情中,报道里化名李雪的大学毕业生在2019年12月通过网络求职,对方安排李雪应聘所谓总经理助理,并宣称月薪可达8万元。
面试人员随后提出鼻部外形不符合岗位要求,要求李雪先做整形,还承诺贷款费用由公司承担。李雪到指定医美机构办理贷款并完成项目后,入职被一再拖延,最终选择报警。
警方调查发现,部分案件不是单个介绍人临时起意,而是有人发布高薪职位,有人负责面试,有人把求职者带到固定医美机构,还有人协助办理贷款。
2020年8月13日,北京警方统一收网,对10余个相关团伙和个人实施打击,同时查处9家涉及案件的医疗美容机构,共刑事拘留123名涉案犯罪嫌疑人。
若高薪岗位从一开始就是虚构,相关人员又借此让求职者承担贷款并从中获利,事情就可能不再只是普通消费纠纷。
2021年9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同类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两名被告人通过虚构高薪岗位,以入职需要改善形象为由,让求职者办理整容贷款,先后涉及9名被害人,金额接近47万元。
法院认定相关行为构成诈骗罪,两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和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案件审理关注的重点,不只是被害人有没有签字,还包括签字前是否受到虚假招聘和虚假收入承诺影响。
再回到蔡女士身上,蔡女士原本在山东德州工作,因为右手血管瘤治疗费用较高,希望增加收入筹钱治病。来到杭州后,面对每天1300元小费、月入3万元的说法,蔡女士期待的是一份能尽快攒够治疗费的工作。
可是岗位是否真实,招聘人员是否具备用工资格,为何必须到指定美容机构,介绍人是否从整容项目拿提成,这些问题都需要查清。
从公开的相似案件看,判断此类事件不能只停留在一句自愿整容。求职者为什么会贷款,招聘承诺是否真实,贷款资金最终流向哪里,介绍人与医美机构之间有没有固定利益分配,都是还原事实的重要环节。
蔡女士后来寻求媒体和有关方面帮助,真正需要弄清的,正是从高薪招聘开始,到整容贷款形成,再到承诺工作没有兑现的完整经过。
信源:1818 黄金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