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女生服刑期发现漏罪被判12年
有一说一,这案子真挺离谱的。
综合媒体报道,这女生是犯了四宗罪,两个重罪,分别是抢劫罪和组织卖淫罪,两个轻罪,分别是非法拘禁罪和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
前两者的量刑起点分别是3-10年和5-10年,后两者的量刑起点分别是3年以下。
此外,由于抢劫罪是犯了两次,依法构成多次,因此第二轮的量刑起点变更为10年以上。
重罪以各量刑的最低刑期计算,分别是3+5+10=18,轻罪各以1年有期徒刑计算,刑期总和为20年。
根据刑法第69条规定,合并执行后的刑期,应该在10年以上,20年以下。
当然,区区16岁就犯下如此多的罪行,以最低刑计算,显然不符合实际,故其最终量刑,更有可能在10年以上,20年以下。
取中间值计算的,最终量刑在15年左右。
故而,本案判处12年,已是从轻发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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