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一个学跳舞的女子丰乳肥臀的,凭借凹凸有致的身材,吸引了一个有钱大哥的注意,女子私下跟大哥聊天,发送自己跳舞的视频,其实这个舞蹈是非常不堪入目的,回头大哥就会一掷千金,女子也是收益颇丰。女子一共拍摄了36部不雅的私密视频,藏在孩子用的学习机里,小心思也被办案人员当场识破。
说起来,这女的姓李,本身是学舞蹈出身,身段长相都很出众,放在正经才艺主播里,绝对是有竞争力的。可她嫌正经跳舞赚钱太慢,满脑子都是快速暴富,一门心思想走捷径。
她找了个姓朱的男人当“经纪人”,两人搭伙干起了灰色生意:朱某负责拍、负责剪,李某负责出镜,专门拍各种低俗擦边、甚至不雅的舞蹈视频。
俩人套路玩得很溜:先挑尺度小的擦边视频发去公开平台引流,靠着身材和暧昧舞姿吸引男粉,尤其是出手大方的“榜一大哥”。
等粉丝上钩了,李某就私下主动联系,暗示自己还有尺度更大的“专属内容”,只要给钱就能看。
那些不差钱的大哥,为了满足猎奇心,往往一掷千金。李某靠着这招,短时间内就赚得盆满钵满。后来她胃口越来越大,只要愿意花钱,不管是谁都卖,传播范围越来越广,很快就被警方盯上了。
这边李某被抓,那边她的同伙朱某耳朵尖,一听到风声立马跑路,一口气逃到了吉林通化,以为躲得够远就能万事大吉。
可警方根本不给她逍遥法外的机会,直接跨省千里追凶,没多久就把人抓了回来。如今俩人都已经被刑事控制,等着法律的审判。
网友评论直接吵翻
- “最恶心的就是藏孩子学习机里!那是孩子学知识的东西,她用来装脏东西,当妈的连这点底线都没有吗?”
- “真的可惜了这身本事!正经开个舞蹈班、直播跳个舞,赚的钱干干净净不好吗?非要走歪路,这下半辈子都毁了”
- “别光罚主播!那个经纪人罪也不小,策划、拍摄全是他,典型的共同犯罪,必须一起重判”
- “现在好多网红都这毛病,正经才艺没人看,擦边低俗赚快钱,风气就是被这群人搞坏的”
- “笑死人了,跑吉林去也没用?现在全国联网,犯了事躲到天涯海角都能给你抓回来”
- “说句实在的,那些花钱买视频的大哥也该管管,没有这群人买单,也不会有这么多人铤而走险”
- 也有人说:“平台也有责任!擦边视频能发出来引流,本身就是监管不到位,不能只罚主播”
普法:这可不是小事,已经触犯刑法
可能有人觉得,不就是拍点视频卖钱吗,多大点事?还真不是小事,这已经是刑事犯罪了。
根据《刑法》第363条,以牟利为目的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最轻也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特别严重的十年以上都有可能。
按照司法解释,传播淫秽视频超过20部就够刑事立案了,本案足足有36部,早就超了立案标准,坐牢是跑不掉的。
而且李某和朱某属于典型的共同犯罪,俩人分工明确、合伙牟利,主观恶意很明显,量刑时只会从重,不会轻判。不光要坐牢,违法所得要全部没收,还得交罚金。
说点我的真心话
每次看到这种事,我都觉得特别唏嘘。
明明握着一手好牌,有专业技能、有外形优势,只要踏实走正道,哪怕赚得慢一点,也能过得安稳体面。可偏偏被“快钱”迷了眼,总想着走捷径,最后捷径没走成,反而掉进了坑里。
最讽刺的就是藏学习机这个细节。
我猜她拼命赚快钱,大概率也想给孩子更好的生活。可她偏偏把最不堪的东西,藏进了孩子用来学习、用来认识世界的工具里。钱没赚到多少,先给孩子的成长埋下了隐患,本末倒置,荒唐又可悲。
现在这个环境里,总有人宣扬“笑贫不笑娼”,总觉得只要能赚钱,底线不底线无所谓。可事实是,所有靠突破底线换来的快钱,最后都会以更惨痛的方式还回去。
网络从来不是法外之地,靠低俗牟利、靠违法赚钱,迟早都要翻车。
你们身边见过这种为了赚快钱无底线的人吗?觉得这俩人判多久合适?欢迎评论区聊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