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了整整四个月才有动静,日本自卫队人员持刀硬闯使馆,日方反反复复拿精神鉴定拖延办案。
7 月 28 日外交部直接发话,多次交涉全被日方敷衍,中方火气拉满,明确对这套拖延手段强烈不满。
今年3月24日出事,这名日本陆上自卫队现役人员村田晃大带着刀具翻墙闯进东京中国大使馆,当场就被使馆工作人员控制,凶器、人证全都齐全,整件案子来龙去脉清清楚楚。
从案发一直熬到7月下旬,四个月时间才等到日方提起公诉,中间大半日子日方都拿精神鉴定当做挡箭牌,拖着不肯落地处理。
我觉得普通人正常看待刑事案件,人赃并获的情况下顺着法条走完流程就可以,没必要硬生生拉长办案周期。
网络上也有一部分关注法律的网友觉得,涉及暴力威胁的案件做多轮精神评估属于常规司法流程,拉长时间算不上刻意拖沓,正常司法流程和故意拖延两种解读都有对应的法律常识支撑,这件事留有讨论空间。
林剑在记者会上直白点出,中方反反复复向日方交涉提醒,日方依旧靠着各类借口磨磨蹭蹭,对待闯馆事件的态度太过敷衍。
林剑还讲到,日方要是习惯性把这类恶性事件轻描淡写,会助长这类危险举动,周边区域未来容易多出不少安全隐患,全世界不少国家都该多留心这类走向。
我心里觉得,外交使馆受国际法保护,外来人员持刀闯入本就触碰红线,日方一味淡化处置,等于变相给到极端分子错误暗示。
会有不同声音觉得,日本司法独立,行政部门没法插手审判节奏,不能把办案进度全部归为日方刻意为之,司法权限和行政态度的区分,也让这件事有了不一样的讨论角度。
我也忍不住纳闷,日本顶着发达国家的名头,司法体系看着框架完整,简单清晰的案子愣是一拖再拖,非要给行凶的人找各种理由缓冲。
在我看来,要是只把整件事当成普通刑事案子看待,很容易漏掉藏在台面下的弯弯绕绕,这类针对中国驻外机构的案件,日方多次出现类似操作,本质牵扯不少政治层面的考量。
愿意单纯聚焦司法流程的人会坚持,不用额外联想其他因素,司法只看证据和鉴定结果,过往同类案件只是巧合,两种思路都能顺着已有信息捋顺逻辑。
日方这般和稀泥不是第一次出现,早前2022年有日本民众拎着燃烧瓶冲向中国驻福冈总领馆,人当场被抓,各项证据没有半点争议。
按照《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冲击外交场馆属于性质恶劣的跨国违规举动,本该从严量刑,当年汪文斌代表中方严肃沟通,盼着日方从严查办,守住领馆安全底线。
最后案子落到日本司法手里,各种理由层层铺垫,最终给出的处罚力度偏低,靠着情绪冲动、无重大伤亡的说辞降低追责力度,没有用适配外交袭击的罪名定罪。
我觉得这已经形成固定模式,只要是冲着中国领馆来的暴力举动,日本司法总能找出理由放宽尺度。
也有人认为不同案件细节不一样,两次判决尺度不同只是案情区别,算不上统一包庇,过往案例的对比依旧有可以争辩的空间。
频繁出现这类宽松处理,很难全部归为司法偶然,我琢磨着日本政坛常年主动散播不少偏向右翼的论调,社会上反华情绪被不断搅动,不少极端人员顺着这类氛围做出出格举动。
日方要是实打实重判这些人,等于直面承认日常舆论煽动出了问题,相当于自己打自家宣传的脸面。
当下日本在核污染水排放这件事上承受不少国际压力,很需要缓和和周边国家的关系,本国各行各业大量企业深度扎根中国市场,经贸往来没法轻易割舍。
拖着案子不落地,手里就多了一份可以来回拉扯的筹码,我觉得这种拿捏细节讨价还价的思路很清晰,日方想着后续其他议题谈判时,拿案件处置进度当做拉扯的抓手。
也有不少时政爱好者觉得,中日双边合作体量足够大,一桩普通刑事案件很难撬动大的合作走向,外交筹码的作用没有想象中突出,大家对筹码价值的判断很难统一。
靠着拖延案件玩博弈,终究站不住道理,《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不是一纸空文,各国驻外使馆和工作人员的安全有着明确规则兜底,日方有义务拿出踏实的整改动作。
我觉得靠着哄着右翼、拿捏案件搞小算计,没法给中日长久相处铺路,极端情绪被纵容之后,早晚容易衍生更多难以管控的麻烦。
四处耍小聪明拿捏小事换取便利,很难长期稳住双边氛围,纵容极端势力的做法没法长久安稳,偏激情绪不断被包容,未来大概率生出更多难以管控的事端。
日方眼下还有调整处置思路的余地,认认真真彻查案件、补齐安保漏洞,才能给中方还有国际社会靠谱的交代。
总想靠着模糊处置蒙混过关,最后承担各类负面影响的,只会是日本自身还有整片东亚区域。
大大小小的外交博弈拼的是踏实守规矩,总想着靠着耍滑头谋便利,走不出稳妥长久的路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