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男子为给儿子办婚礼,在同学经营的烟酒店,采购 60 条中华和 25 条利群香烟。婚宴期间,多名亲友向男子反映香烟疑似假烟,男子倍感难堪,随后找到同学讨要说法,对方却拒不承认售假。男子一纸诉状将同学诉至法院,主张退一赔十。
婚宴刚开始,几名亲友便觉得香烟口感异常。陈先生起初不愿相信,李某是多年同学,购烟时对方还保证货源正规。
陈先生亲自试抽后,迅速将剩余香烟妥善收起。婚宴结束清点,尚存 18 条中华和 5 条利群。陈先生携带香烟前往烟酒店交涉,李某否认售卖假烟,还质疑陈先生是否在外另行购入同款香烟调包。
陈先生选择报警,执法人员在店内查获大量疑似假冒卷烟,后续进入鉴定与司法程序。
类似纠纷里,仅凭口感只能作为线索,产品鉴定报告、完整交易证据才是法院认定责任的核心依据。2016 年 9 月初,北京消费者付军在超市购买两条荷花香烟,共计花费 900 元。
吸食后察觉异常,将香烟移交烟草专卖部门鉴定,确认属于假冒伪劣卷烟。商家仅同意退还 900 元货款,拒绝额外赔偿。
2016 年 9 月 26 日,付军向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工商所投诉。工作人员核对付款凭证、鉴定材料,多次组织调解,商家最终额外支付 900 元赔偿金。
该结果属于行政调解,并非法院三倍赔偿判决,同时也凸显保留实物、外包装、付款记录、鉴定文书的重要性。
陈先生已经消耗大部分香烟,如果想要按照全部 85 条主张赔偿,需要完整聊天记录、转账凭证、送货单据、监控录像形成证据链;否则法院只能针对留存实物核算损失。
烟酒店查出的假冒卷烟,还可能牵出上游售假、运输团伙。南昌市人民检察院公布的刑事案件显示:2021 年底,李某雇佣司机王某多次从外省运输伪劣卷烟,存放于老家住宅等待分销。
2021 年 12 月 12 日,王某运输途中被查获,车内扣押 16 个品种共计 1400 余条卷烟;在李某住宅内另查获 8 个品种 600 余条卷烟。
李某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被抓获,涉案卷烟经鉴定货值 38 万余元。2022 年 6 月 10 日,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四年五个月,并处罚金 30 万元;
王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 8 万元。该案也说明,单一顾客购烟金额不高,不代表整条售假链条涉案金额不大,仓储、物流、资金流水、供货源头都会被持续追查;明知是假烟仍然运输、仓储,同样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能否支持惩罚性赔偿,还要区分购买人的消费目的。2023 年 6 月至 7 月,河南从事烟酒回收生意的顾某某两次购买 9 瓶假冒茅台酒,合计支付 22800 元。
顾某某起诉要求退款并主张三倍赔偿,庭审中自认购买酒水用于转手牟利。淇县人民法院判决卖方退还 22800 元货款,驳回三倍赔偿诉求。
顾某某属于经营性采购,而陈先生购置香烟用于儿子婚宴招待亲友,不存在再次转售牟利行为,属于生活消费范畴。采购数量虽大,但婚宴使用场景是法院认定消费者身份的重要依据。
若李某明知是假烟,仍以正品价格出售,构成消费欺诈。这里需要厘清一个常见误区:陈先生提出的十倍赔偿,适用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卷烟不属于食品范畴,无法适用该条款。
本案最大争议点,不是商家是否承担责任,而是赔偿基数按照全部 85 条香烟,还是仅留存的 23 条计算。
法院最终依据能够举证的实物与交易价款,认定 18 条中华、5 条利群货款合计 9030 元,判令李某退还货款,并支付三倍赔偿金 27090 元,两项合计 36120 元。
店内查获的疑似假冒卷烟,将由烟草专卖、公安部门继续调查处理。陈先生没能如愿拿到十倍赔偿,但通过报警、司法鉴定、民事诉讼,让熟人交易中的侵权责任得到法律明确界定。
信源:裁判文书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