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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养孩子,我就告你!” 谁能想到,一个女人能把前夫告上法庭,要的居然是“叫

“你不养孩子,我就告你!”

谁能想到,一个女人能把前夫告上法庭,要的居然是“叫爸爸”的钱。

事情得从头说,这位女子婚内出轨,跟别人生了孩子,离婚后做了亲子鉴定,结果显示孩子跟前夫没有半点血缘关系。前夫压根不知道出轨对象是谁,这女的只能自己带着4岁的娃。

本来离了婚,各过各的,也算翻篇了,可问题是,前夫离了婚之后开始了新生活,日子越过越顺,这边厢她一个人扛着孩子所有开销,奶粉钱、学费、看病钱、生活费,一样都少不了。眼看着前夫那边逍遥自在,自己这边捉襟见肘,越想越气,越想越觉得亏。

凭什么?孩子叫了他4年爸爸,这4年的“爸爸”是白叫的吗?于是她一纸诉状把人告了,要求前夫支付拖欠的抚养费。理由是,孩子叫了4年“爸爸”,不能白叫。这个理由一出来,网上直接炸了锅。

有人说她脸皮太厚,出轨的是你,孩子不是人家亲生的也是你搞出来的,现在倒打一耙要人家出钱养别人的孩子,天底下哪有这样的道理?也有人替她算了一笔账,4年,一个孩子从出生到会跑会跳会叫爸爸,这中间花的钱、费的心,确实不是小数目。但问题是,这钱该谁来出?

从法律上讲,这事儿其实挺清楚的,夫妻之间有互相忠实的义务。女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出轨并生育他人子女,还故意隐瞒真相,导致男方误以为孩子是自己亲生的,承担了本不该承担的抚养义务,这在法律上叫“欺诈性抚养”。

一旦亲子鉴定坐实孩子非男方亲生,男方对这个孩子就没有法定的抚养义务。他之前付出的那些抚养费、花在孩子身上的钱,完全可以要求女方返还。而且,女方的行为对男方造成了精神伤害,男方还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换句话说,如果这个前夫反过来告女方,要求返还他这些年付出的抚养费,再要一笔精神损失费,法院大概率是支持的。

但现在是女方告前夫,要前夫继续出钱养别人的孩子,这就完全站不住脚了。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通常会考虑几个因素:孩子是否确实非男方亲生、男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抚养了多久、女方是否存在隐瞒行为。如果这些都成立,男方不仅不用再付抚养费,之前付的还能要回来。

所以这位女士告前夫要抚养费,从法律上几乎不可能赢,相反,她这一告,反倒可能提醒了前夫,你当初替我养了4年孩子,这钱是不是该算算了?

现实中类似的案子并不少见,武汉有个案子,赵女士和黄先生2017年结婚,婚后5个月生下女儿。2020年离婚,协议约定孩子由赵女士抚养,黄先生每月付3000元抚养费。

后来黄先生经济困难断了抚养费,赵女士把他告了。结果在庭审中,黄先生申请做亲子鉴定,发现女儿根本不是他亲生的。最后赵女士不仅没要到抚养费,反而被判返还黄先生60多万抚养费,还要赔5万精神损害抚慰金。

还有一个湖南的案子,女子罗某起诉“前夫”龚某要抚养费,诉讼中龚某申请亲子鉴定,发现9岁的儿子非亲生。法院判决罗某返还龚某抚养费3.8万多,赔偿精神抚慰金2万,还要承担鉴定费和差旅费。这些案子的结果都指向同一个结论,欺诈性抚养的过错方,最终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回到开头那个案子,这位女士把孩子养到4岁,个中辛苦确实不假。一个人带孩子,吃穿用度、头疼脑热,样样都得操心,钱也花了不少。

可问题是,这份辛苦和开销,根源在她自己,是她出轨生了别人的孩子,是她隐瞒了真相。前夫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当了4年“爸爸”,付出了感情和金钱,到头来发现孩子跟自己没关系,这种被欺骗的滋味,恐怕不比一个人带孩子好受。

她现在告前夫要抚养费,理由是“孩子叫了4年爸爸不能白叫”。但法律不看叫了多少年爸爸,看的是有没有血缘关系、有没有法定的抚养义务。没有义务,就不该出钱。这个道理,走到哪儿都说得通。

更扎心的是,她这一告,非但要不来钱,还可能把前夫“提醒”醒了,人家反过来告她返还抚养费,那才是真正的大麻烦。

4年的抚养费,加上精神损害赔偿,加起来不是个小数目。到那时候,谁告谁、谁赔谁,可就完全反过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