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女生,考事业单位,笔试过了,面试也过了。她可能觉得自己半只脚已经踏进了体制的大门——你想啊,多少人挤破头,她从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一路杀出来,那真叫过五关斩六将。结果,在最后一关,也就是体检那天早上,她因为拉肚子晚到了两分钟,被门口的人拦下,告诉她,你甭进去了,这工作跟你没关系了。
你肯定要说,规矩就是规矩,迟到还有理了?
我当时也是这么想的。去考试、去体检,这不就跟赶飞机赶火车一个道理吗,你自己不提前出门,能怪谁?
田某灵是四川一个县的考生。她报的是2025年上半年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考,笔试面试都顺利通过了,到了体检这最后一关。发布体检公告的是县人社局,公告上白纸黑字写着:6月21日8点整集中签到,8点20分统一乘车,没按时签到的,就算你自己放弃。
田某灵那天早上肚子突然不舒服,拉肚子。你懂那种感觉吧,越着急越走不了。她紧赶慢赶,到了县人社局大门口,时间停在了8点02分。就晚了这么120秒。门口执勤的人把她拦住了,说迟到,不让进。她连签到表都没摸到,体检资格就没了。她笔试面试的成绩,她看了大半年书做的准备,在120秒的时间里全不作数了。
田某灵当然不甘心。她事后马上去医院开了就医证明,证明自己确实是身体出问题才迟到的,然后把书面说明连诊断证明一起交到了人社局,要求给个复检的机会。
你知道人社局的回应是什么吗?
口头告诉她的。就一句话,你资格取消了。没有书面文件,没有盖章,没有告诉你可以陈述申辩,也没有告诉你有什么救济途径。就口头一句话,把人打发了。
这很微妙。你想想,他们为什么只给个口头答复?
实话说白了,这种重大决定,正常的流程就应该是个书面文件,还得告诉你有什么说法可以讲、有什么途径可以申诉。但是,他们偏不。他们选择口头答复。没有文字留底,没有送达回证,以后要是出了什么事,连个他们做过决定的证据都不一定找得到。说得难听点,这就像是你去办事,人家摆摆手让你走,都不给你个响。
但这恰恰说明了一件我们平时不太愿意承认的事:很多人,特别是手里有那么丁点权力的人,其实怕极了程序。因为程序意味着留痕,意味着监督,意味着哪天被人翻出来查的时候你得说得清楚。所以,口头通知就成了最安全的挡箭牌。我说了,但你没法证明我说过。
田某灵没认。她把县人社局告上了法院。
法院拿到的材料一看,问题不止一处。
关键是那份公告。公告写的是8点集中签到,8点20乘车。那么签到截止到什么时候?它没写。如果8点是截止时间,那8点20乘车是什么意思?来的早的人在那站20分钟然后去体检?任何一个头脑没毛病的人去看这份公告,都会觉得8点到8点20之间这二十分钟就是用来到达和签到用的。
所以,法院给了一个特别痛快的说法:公告存在多种合理解释的时候,应该优先适用对考生有利的解释。
田某灵8点02分到的,根本没迟到。
你发现没有,这里头的吊诡在什么地方?规则是他们定的,但他们对规则的理解还不如外人脑子清楚。原因其实不复杂,根本不是理解力的问题,是立场的问题。一份有歧义的规定,如果要往严了解释,那是管人的工具;可如果要往合理了解释,那是为人服务的标准。一件事到底是服务人还是管住人,区别可太大了。而有些部门,拿到一份规则,本能就会往最严、最能卡人的方向去用,因为这才是他们最习惯的方向。

网友们不同的看法
还有个问题,程序上的。法院认定,人社局作出这么重大的决定,影响人家就业权的,只给了口头通知,没做书面决定,没告诉人家有陈述申辩的权利,也没告知救济途径。这在法律上叫程序违法。程序两个字,不是走个过场让你画个押。程序是告诉你,你有得选,有地方说理,甚至在被处理的那一刻你至少知道怎么还手。
为什么他们一边用死规矩卡人,一边自己连程序都懒得走?因为前一种死规矩是靠别人遵守的,是用来约束你的、让你难受的;后一种程序,才是约束他们自己的,才是让他们难受的。
整件事法院最后用了四个字——机械执法。
执法可以这么机械的吗?高射炮打蚊子,你说蚊子死了活该,可这高射炮本不该用来打蚊子啊。两分钟,一百二十秒。人家不是故意耍大牌,也没跑来胡搅蛮缠,就因为肚子不舒服晚了这么一会儿,你直接把人家奋斗了大半年的机会一笔勾销了。
这让我想起前些年看过的一些事。有人行政违法,情节轻微得不能再轻微,认错态度也很好,但执法人员照样顶格处理。为什么?不是因为这样更公平,是因为这样最省事。不用动脑子分析情况,不用担心从轻处理会被问责,不用做一大堆说明材料。卡死条文,是他们做过的最没有风险的事。
实际上,这几年行政诉讼中机械执法的案例不少。早在2025年11月,司法部就专门发布了《行政执法人员行为准则》,里面明确规定严禁机械适用行政裁量权基准,严禁一刀切执法,严禁过度执法。准则还强调,行政执法要平等对待当事人,避免采用损害当事人权益的方式。可规定是规定,落到基层一些地方,该机械的还是照样机械。
还有那个背后绕不开的矛盾——一个岗位背后可能是几百个考生家庭的眼珠子。反过来说,如果今天他们让一个迟到的进去参加体检,明天就可能有人举报说包庇走后门。哪个雷去顶?卡死条文反而是最安全的一种懒政。
判决出来之后,县人社局倒也算识趣,马上重启了招考流程。田某灵走完了体检和后续所有程序,正式入职了。
这案子后来被四川省高院和司法厅在“十四五”时期行政审判、行政复议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公布出来,当作典型案例。看得出来,上面也知道下面有些地方存在这个问题,就是想借着个案告诉那些坐办公室的:你们手里那杆秤,别称得太过。
反过来想想,如果田某灵当初没敢起诉呢?
她可能现在还在某个地方重新备考,或者找了份别的工作。她的生活轨迹,就被一个口头通知,被一个站门的人挥了挥手,彻底改写了。而那个挥手的、通知的人,可能连她长什么样都不记得。
这世上最大的傲慢,就是把别人沉甸甸的努力,当成可以随手拿捏的玩意儿。
你怎么看?是觉得法院多此一举坏了规矩,还是觉得规矩本身就活该有人管着?
来源:封面新闻、四川日报、四川法治报、光明网、大象新闻、羊城晚报、腾讯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