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在为连坐欢呼?人大法工委近日亮明的态度值得深思。有的市辖区议事协调机构发布通告,对涉某类犯罪重点人员采取惩戒措施,其中对涉罪重点人员的配偶、子女、父母和其他近亲属在受教育、就业、社保等方面的权利进行限制。包括有些地区对“凡是参与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子女,一律在城区学校就读时予以招生入学限制。”也有地方发布涉诈重点人员惩戒措施,其配偶、父母、子女暂停享受大病保险补助政策和医保财政补贴,并且要“严审其子女就学资格,……一律不得就读城区学校”等。其实这是一个老问题,包括有过刑事犯罪记录的人,其子女三代内考公,报考军校,入党等均受到限制,也是同一个道理。我们可以理解其出发点,但毕竟是法制社会,牵涉家人及子女的做法真的符合法制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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