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2、对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
3、开展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4、受理公民控告、申诉和检举。
二、重要科室
1、第一至第四检察部。负责对职务犯罪、破坏经济秩序犯罪等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
2、第五检察部。负责对监狱、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
3、第六检察部。负责办理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民事案件的审查、抗诉。
4、第七检察部。负责办理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行政案件的审查、抗诉。
5、第八检察部。负责办理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6、第九检察部。负责办理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
7、第十检察部。负责对检察机关控告申诉、举报工作和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工作的领导;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受理和依法处理公民、单位的报案、举报、控告和申诉。
8、案件管理办公室。负责案件管理、服务、参谋、监督工作。
三、单位特点
检察院属于“一府一委两院”的组成部分,在机构改革之后,将反贪、反渎、职务犯罪预防职能划至同级纪委监委,目前财、物由省级财政部门统管。在省考中,检察院一般是要比法院难考一些的,在具体的工作中,检察院除了第一至第四检察部,大部分要比同级法院相对闲一些。下属事业单位有检察官学院、检察综合保障中心。
四、跟班推荐指数
发展指数:⭐️ ⭐️ ⭐️
忙碌指数:⭐️ ⭐️
人脉资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