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奥运会或近两届列入奥运会项目的世界杯、世锦赛及其他重要国际赛事进入前八名和亚运会或近两届列入亚运会项目的亚洲杯、亚锦赛前三名的知名运动员、负责培养的主教练或教练组核心成员。
17.曾在外国政府机构担任部长级以上领导职务、在著名国际 组织或非政府组织中担任高级领导职务的。
18.世界及国家级技能大赛获奖者或从事其竞赛项目培训的专业人才;持有国际通用最高等级职业技能资格证书或我国高级技师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03符合市场导向的鼓励类岗位需求的外籍人才
1.中央所属企业及二级子公司、世界 500 强企业全球或地区总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以上科技部门认定)、大型企业(见成就标准说明 19)聘用的具有高级管理或技术职务的人员。2.在国家认定的企业工程研究中心(发展改革部门认定)、工程实验室(发展改革部门认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部门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经信部门认定)及地方技术创新服务平台(科技部门认定)工作的具有高级管理或技术职务的人员。3.国内外中型企业聘用的具有高级管理或技术职务的人员或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产业条目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条目的小型外商投资企业聘请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或首席技术专家。4.受聘担任高等院校、科研机构高层以上管理职务或副教授、 副研究员及职业院校聘任的高级讲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5.国内三甲综合医院或副省级以上城市专科医院或外资医院聘任担任高级管理职务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6.国内一流乐团等艺术团体聘用的首席指挥、艺术总监及首席演奏员。7.中央和地方主流媒体聘任的总编、副总编、首席播音员、资深主持人、策划主管、版面设计主管等具有高级管理或技术职务的人员。8.国家级、省级运动队或俱乐部聘请的主力运动员、主教练或教练组核心成员。9.平均工资收入不低于本地区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收入6 倍的外籍人才。
04创新创业人才
1.以拥有的重大技术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出资,连续三年投资情况稳定、企业实际投资累计不低于 50 万美元、个人股份不低于30%的企业创始人。2.以拥有的重大技术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出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