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一方丈事故不幸死了,他自己以自己的名义留下520万财产的积蓄,由谁继承?
方丈儿子说:我是继承人,应该由我来继承。
寺庙方说:他是出家人,这钱应该归寺庙。
方丈儿子依据《民法典》规定,方丈是自然人,其死后遗产应该由继承人儿子来继承。
寺庙方认为,方丈系寺庙的负责人,其留下的积蓄是平时管理寺庙时香客给寺庙的钱,方丈是保管人,理应是寺庙的钱。
最后,双方对簿公堂,法院综合双方理由及证据判决,由方丈儿子和寺庙平分520万。
但,大家不解的是,方丈应该看破红尘,四大皆空,这个方丈个人竟然有这么多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