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注册第13类“烟火”商标,
真不是要卖烟花!
这看似跨界的操作,其实是IP保护的常规操作,
不少公众人物都在用类似方法筑牢品牌防线。
第13类商标包含烟火、爆竹等品类,
和公众人物的主业看似无关,却是防御性注册的重点。
就像有企业为防模仿会注册关联商标一样 ,公众人物的名字一旦成了知名符号,
很容易被抢注到各类别商标中,后续可能引发侵权纠纷。
提前注册这些“边缘类别”,本质是用低成本堵上漏洞,
避免后续维权的麻烦。
网友说这是“把防御战打在注册上”,
确实点透了关键——这不是为了跨界赚钱
,而是守住IP的商业价值。
你还见过哪些类似的IP保护巧思?评论区分享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