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耳光赔4030元就哭?
这家人的嘴脸才真该“上刑”
南京机场那事看得人火大!
戴先生劝插队反被一家四口围殴扇倒,
打人女子进警务室先卖惨,一听要赔钱立马嚎啕大哭,
这反转比电视剧还讽刺。
更恶心的是求谅解时有多卑微,删完视频后就有多嚣张。
真当规矩是摆设,别人是软柿子?按法律规定,
轻微伤本就能拘5到15天,这家人没被拘留反而哭穷,
根本不是赔不起,是觉得“耍横成本太低”。
这种人哭的从不是钱,是恶行没占到便宜的狼狈。
公共场合的规矩,从来不是“谁横谁有理”,而是“谁违法谁买单”。
你们说,对付这种插队还翻脸的人,
是该坚决要拘留,还是只接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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