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都不要了!
婚礼上,新娘要拍合照,
闺蜜小陈已经说“不稳”,还被
笑胆小。结果沙发一滑,
小陈摔成胫骨骨折,新娘却先顾着扶婚纱,连医院都没去。
最伤人的不是疼,而是那句“我没逼你,找酒店去”。
法律上“自甘风险”让小陈自担70%,可友情里哪能只讲法条?
小陈要的不是钱,是句道歉、一份在乎。
只把你当婚礼的“道具”,用完就丢。
我觉得,真正的朋友,不会在你受伤时第一反应是撇清责任,而是先关心你的安危。
你们说,这种只算法律账的“闺蜜”,还有必要来往吗?评论区聊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