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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江苏常州,男子晚上下班骑电动车回家路上摔倒,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后

2024年6月,江苏常州,男子晚上下班骑电动车回家路上摔倒,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后,交警没有查清男子摔倒的原因,没有作出相应的事故认定。但人社局调查后,认为事故发生地点路况良好、不存在安全隐患,男子系在夜间骑行未尽到小心谨慎义务,对事故发生存在重大过错,不属于工伤。家属不服与人社局对簿公堂。法院这样判!

2024年6月24日晚,常州的晚风已经带了些凉意,石某骑着那辆陪他跑了两年的电动自行车,从公司南门出发。

车筐里还放着没来得及吃的晚饭——一份同事帮忙带的小笼包,塑料袋边角被风吹得轻轻晃着,他原本打算到家热一下,和妻子孩子一起吃。

刚过晚上八点半,石某骑到通江中路与辽河路交叉口附近时,突然连人带车往右侧倒了下去。

当时路过的出租车司机王师傅看得清楚,“他骑得挺稳的,没跟别的车蹭,也没见路上有东西,就突然晃了一下摔了”。

王师傅赶紧停车帮忙,摸出手机打120时,还看到石某的手微微动了一下,“当时想着应该能救过来,没想到……”

急救车把石某送到市第一人民医院时,已经是晚上九点十分。

急诊医生检查后说,颅内出血严重,得立刻手术。

石某的妻子接到电话时,正在家里给孩子辅导作业,手里的铅笔“啪”地掉在作业本上,她拽着孩子往医院跑,路上好几次差点闯红灯。

接下来的四天,石某的家属轮班守在ICU外。

6月28日早上七点多,医生走出ICU,摘下口罩摇了摇头。

石某的母亲当场就哭倒在走廊里,妻子抱着孩子,眼泪砸在孩子的衣服上,却不敢发出太大声音。

处理完石某的后事,7月初,家属第一次找到交警大队。

负责案子的民警拿出勘查记录,上面写着“现场无明显障碍物,路面平整,监控未捕捉到碰撞或突发状况,无法确定摔倒原因”。

民警解释,这种情况没办法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你们要是想走工伤,只能先找人社局试试”。

7月12号那天,石某的弟弟和妻子一起去了人社局。
窗口工作人员接过材料,翻了翻问:“事故原因没查清,怎么证明不是他自己骑车不小心?”

后来人社局的人去现场复查,还拍了照片——照片里的路面干干净净,路灯亮得能看清路边的草,他们回来就说:“路没问题,天气也没问题,就是他自己没注意,不算工伤。”

家属不服气,7月下旬又去了三次人社局,每次都要等一两个小时,最后一次还找了科室负责人。

负责人坐在办公桌后,指着材料说:“我们按规定来的,没有证据证明是意外,就只能认定是他的责任。”

石某的妻子忍不住哭了:“他骑了这么多年车,从来没出过事,怎么会突然不小心?”

8月5号,家属拿着起诉状去了法院。

为了找律师,他们前前后后咨询了三家律所,最后定下来的律师,专门帮他们调了事发路段的完整监控。

那段三分多钟的监控里,石某从出现到摔倒,一直走在非机动车道内侧,还主动给后面的电动车让过一次路,摔倒前一秒,双手还稳稳地握着车把。

10月18号二审开庭那天,天气有点冷。

律师当庭播放监控时,整个法庭都很安静。

律师指着屏幕说:“从监控能看出来,石某骑行姿态很稳,没有任何违规动作,人社局说他‘没小心’,但从头到尾没拿出任何证据。”

10月26号,判决书寄到家里时,石某的妻子正在收拾他的衣服。

判决书里写着“撤销人社局不予认定决定,责令重新处理”,她拿着纸的手不停发抖,赶紧给石某的弟弟打电话,电话里两个人都哭了。

对此事,有网友说看完整个人都揪紧了,石某下班还想着带小笼包和家人吃,结果出了意外。

最气的是人社局凭 “路好” 就定责,幸好有监控还了公道,家属维权这几个月太不容易了,希望后续能顺利拿到工伤认定。

还有的网友表示,出租车司机和医生的描述好真实,突发事故真的防不胜防。

交警查不出原因能理解,但人社局不能主观推定啊,还好律师找到关键监控,不然逝者都没法安心,为认真负责的律师点赞!

现在,家属还在等人社局重新调查的结果。

石某的孩子有时候会问:“爸爸什么时候回来?”

妻子只能抱着他说:“爸爸在帮我们办一件重要的事,办完了就回来了。”

她不知道这个过程还要等多久,但总觉得,只要能拿到一个公道的结果,石某也能安心些。

那么到最后,你们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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