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浅聊了一下爱泼斯坦案,今儿坐办公室好好跟大家说道说道
我的个人感受啊,现在非常可怕的一点,就也是我昨天提到的,很多人开始强调“这里面是不是也有自愿成分”
这个说法一出来,其实已经暴露了一个非常深的认知偏差
我的态度是,只要讨论的是强资源差、强权力差背景下的“选择”,自愿这个词本身就不成立
我们对“自愿”的理解,往往太表层了
很多人脑子里的自愿是,她点头了、她接受了、她没跑
但现实中的自愿,核心从来不是“有没有答应”,而是她有没有拒绝的能力
如果一个人拒绝的代价是失去经济来源、失去改变命运的机会、失去被庇护的安全感,那这个选择,本质上就是被结果推着走的
再说一个很多人不愿意承认的点,人并不是只在“想要”的时候才会答应一件事,更多时候,是在恐惧、匮乏、不确定中做出的妥协性决定
这种心理状态下的“同意”,是求生,不是欲望
那为什么有人会执着于强调“她们也有自愿”的成分?
整体我看大家的想法来说,本质就三点:
第一,是降低事件的残酷程度
如果承认这是压迫,就意味着这个世界并不安全;而把它说成“各取所需”,世界立刻变得可控了
第二,是维持对秩序的信任感
承认结构问题,等于承认规则失效
很多人宁愿相信是个体判断失误,也不愿意接受系统失灵
第三,是潜在的道德优越感
“如果是我,我不会这么选。”
但他们忽略了一个前提,他们从来没站在那个资源位置上做过选择
真说要判断,得看的是,如果一个人拥有稳定的生存条件、清晰的边界、充分的信息,她还会不会做出同样的选择?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这就不是自由意志,而是环境塑造的结果
所以,讨论这类事件时,把问题简化为“自不自愿”,本身就是一种偷懒的理解方式
真正值得被追问的,从来不是个人动机,而是是什么样的环境,才会让“不愿意”变得无法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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