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某地一个13岁的小姑娘,用农药害死了亲生父母与9岁的弟弟。
警察到达的时候,女孩却突然笑了:“叔叔,你们不用再查了,是我毒死了他们。”
这并非天生恶魔,而是一场长达13年的慢性谋杀。
女孩在村里没有大名,大家都叫她“招弟”。这名字透着一股寒意,意思是她的存在只为招来个弟弟。
在那个贫瘠的黄土高原村落,她是家里多余的人。
女儿被视为“赔钱货”,是泼出去的水。
从懂事起,她就是家里的苦力,是那个比她小4岁的弟弟的奴隶。
她每天凌晨五点起床,喂猪、做饭、下地干活。
那双手满是老茧和冻疮,不像个13岁的孩子。
弟弟则是家里的“小皇上”,鸡蛋是弟弟吃的,书是弟弟念的。
她想上学,哪怕只是认几个字。
父亲却把书包扔进灶坑烧了,骂道:“丫头片子读什么书,将来也是别人家的人!”她只能趴在窗台偷看,还会被母亲一脚踹开。
案发那天,起因小得可笑。弟弟在炕上玩耍,打碎了一个暖水瓶。
那是家里为数不多的贵重物件。弟弟却指着刚进屋的她大喊:“是姐姐摔的!”
父亲二话不说,操起扁担就打。
扁担落在背上,发出沉闷的响声。母亲在旁边不仅不拦,还恶狠狠地骂:“丧门星,养你有什么用,怎么不去死!”
她没哭,也没躲。
这种毒打是家常便饭。她只是蜷缩在墙角,死死盯着桌上那瓶农药。
那是父亲刚买回来杀虫的,剧毒。
那天晚上,心里的某根弦突然断了。
既然我是丧门星,既然你们让我去死,那就一起走吧。她在做晚饭的浆水面里,倒进了半瓶农药。
看着那绿色的液体融入汤汁,她第一次感到了解脱。
这是一种报复的快感,也是一种绝望的反击。
她把面端上桌,看着父母和弟弟狼吞虎咽。
十分钟后,惨叫声响彻小院。他们在地上翻滚,口吐白沫,抓挠着喉咙。
她没有惊慌,没有呼救,就坐在门槛上,静静地看着这一切,仿佛在看一场戏。
警察冲进屋时,被满地尸体惊呆了。
只有她神色如常,甚至带着笑意。
那句“不用查了”,让办案的老刑警都脊背发凉。
那是对人伦彻底绝望后的冷漠。
因未满14周岁,她不用负刑事责任。
她被送进了工读学校收容教养。离开村子的那天,她没有回头。对她来说,那个家是地狱,监狱反而是人间。
这不仅是一起灭门案,更是重男轻女恶俗下的畸形产物。
她没疯,是被这个家逼成了鬼。
在这个家里,她活得像个牲口,杀了他们,她才觉得自己像个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