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钱财,一点亲情都没了!”河南驻马店,一男子兄妹4人,母亲跟着姐姐,父亲跟着男子,不料,父亲去世,全家都在殡仪馆料理后事,弟弟悄悄回到哥哥家里,拿走了空调,燃气灶,男子回来一看,发现不但东西丢了,他和父亲的11万现金也不见了,男子质问弟弟,可弟弟表示: “东西拿走了,钱没见!”男子报警!
郭先生的父亲一直住在郭先生家里,父亲得了肺癌,可把郭先生给愁坏了。
郭先生全心全意为父亲治疗,可是一个月前,父亲还是离开了他们。
郭先生悲痛欲绝,立刻通知了家里所有的人,他们姐弟一共4人,围着父亲的遗体哭个不停。
郭先生有一个姐姐,一个弟弟,一个妹妹,他在家里排行是老二。
父母老了,多年以来,父亲都在他家里居住,母亲则跟着武汉的姐姐。
弟弟妹妹时而来家里探望,他们姐弟四人,平时的感情还算能说过去。
如今父亲已经去世,他们悲痛之余,就是要给父亲办理后事。
殡仪馆将父亲拉走,所有的亲人都到殡仪馆送别父亲。
可没想到,郭先生突然发现,人群中的弟弟不见了,他当时还没注意,以为他是忙别的事情。
可是等他回到了家里,发现父亲住的屋里空调和燃气灶竟然不见了。
他吓了一跳,难道家里是进贼了不成?他立刻在屋子里检查,他这才发现,不但空调燃气灶不见了,就连他和父亲的11万元现金都不见了!
郭先生立刻就怀疑,这是弟弟干的,因为父亲一直跟着自己,弟弟当初为了孝敬老人,他花钱给父亲的房间安装了空调和燃气灶。
郭先生平时为了方便,一直把自己家钥匙在门后挂着,他怀疑弟弟就是趁他没注意时拿走了钥匙,又趁着全家都在殡仪馆料理后事,弟弟趁机进到了自己的家里。
既然他能把空调和燃气灶拆走,那11万元自然也是他拿走的!
郭先生顿时无语,这是生怕自己占他一分钱的便宜!
可是他转念一想,家丑不可外扬,只要弟弟把钱还回来就是。
可当他质问弟弟,弟弟却表示,空调和燃气灶是他拆走的,但是11万现金他没看到!
葛先生怒火中烧,那笔钱是自己的和父亲的钱,取出来是为了给父亲治病用的。
可没想到,钱没花完,父亲却已经去世了,他本还打算四个人商量,看父亲留下的财产又该如何的分配。
可这下可好,钱不见了,说不清了,弟弟也不承认是他拿了。
弟弟说起来父亲,他还哭着鼻子,说他是回来拿走了空调燃气灶,因为那本身就是他花的钱给父亲买的!
他信誓旦旦,说他没看见那11万元,还说是郭先生栽赃,兄弟俩又吵了起来!
可到底是不是弟弟拿走了,郭先生也只是猜测,俩人争执不休,最后采取了报警的措施。
有人认为,不管这 11 万有没有,这个弟弟趁自己父亲去世忙后事的时候,悄摸回来把父亲的空调煤气灶拿走,这个做法就太不地道了。
一个空调煤气灶能值几个钱?至于吗?就是你买的,那也不急着拿回去吧?
可也有人说,谁会在家里放11万现金?
有人就分析了,如果是栽赃,为什么哥哥主张报警,难道他就不怕警察查出真像?11万现金是老人怕死后取钱麻烦,提前取出很正常的。
更有人说,爸爸在殡仪馆,怎么有心思去拿这点破东西?
你拿自己出钱买的东西,无可厚非,别人不会说什么,但是应该在大家都在的情况下拿,你自己偷摸去拿,肯定是有私心的。
《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多次盗窃、入户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虽然空调、燃气灶是弟弟自己购买安装的,但安装后已成为哥哥家中的财物。
弟弟趁全家在殡仪馆料理后事,私自进入哥哥家中拆走物品,属于秘密窃取行为。
即使他声称没拿11万现金,但只要实施了入户盗窃行为即构成犯罪。
更关键的是,弟弟的行为违背了亲情伦理,父亲刚去世,全家正沉浸在悲痛中,弟弟却趁机拿走了空调燃气灶,即便是他买的,这种态度也伤害了兄弟感情。
如果11万现金确实被弟弟拿走,则属于数额巨大,弟弟可能会面临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此,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