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龄不是免死金牌!”上海,一女子在菜铺买菜,一74岁男子迅速靠近,他趁女子不备,用报纸遮拦,嗖一下偷走女子钱包,之后爬进附近花坛藏了起来,女子付款时才发现,钱包被偷,里面有200元还有各种证件,女子急了,丢钱小事,证件丢了麻烦,女子报警,警方调出监控,30分钟就抓住了男子,男子供认不讳,钱包藏在花坛里面,可男子认为: 我都74岁了,能把我咋样?谁知警方一查,男子是个惯犯!警方做出一个举动,结果令人意想不到!
刘女士在菜摊前挑选蔬菜,她挑了半天,准备拿钱包付钱。
谁知她一摸口袋,发现钱包丢了,刘女士急的大喊,谁看见我的钱包了?
那里面装着200块现金,还有证件和银行卡,虽然钱不多,可证件丢了就很麻烦!
刘女士急了,在菜摊周围来回的找,可犄角旮旯全都没有。
其实这时,朱某正躲在花坛喘气,他今年74岁,刚才就是他偷了刘女士钱包。
他偷东西手法熟练,为了掩人耳目,攥着一份旧报纸跟在刘女士后面。
他看见刘女士的钱包在一侧的口袋,他趁着刘女士低头挑菜,趁机走到刘女士跟前。
他侧身过去,用报纸挡住别人的视线,手快得嗖的一下,一把就把钱包掏了出来。
他迅速塞进自己口袋,整个过程连3秒都不到,他看菜摊没人注意到他,迅速离开,直奔旁边的花坛里歇了半天。
他先把钱包藏好,他还特意用叶子盖了盖。
刘女士钱包被偷,又急又恼,钱倒是不多,只有200多元,可那些证件,丢了可就麻烦。
刘女士立刻报警,警方赶来,菜铺周围装有监控,这太好了,果然在监控画面里发现,一男子偷走刘女士钱包后迅速离开。
只见他脚步轻盈,根本不像是个70多岁的老人,也许是他心里害怕,真是跑的比兔子还快!
民警沿着监控,一路追踪,不到30分钟,就把藏在花坛里的朱某抓了个正着。
朱某见躲不过去,承认是他偷了钱包,主动交代藏在花坛处的钱包。
钱包被找回,钱财一分不少,证件也在,刘女士对民警万分的感谢。
这时警方发现,别看朱某这么大的年纪,他可是个惯犯,并不是第一次偷东西。
他74岁,之前就因为盗窃被处理过几次,这次虽然只偷了200多元,可架不住他屡教不改。
《刑法》第65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朱某74岁,经过调查,他是多次盗窃,若二年内三次以上即构成“多次盗窃”,可直接入罪 。
若曾被判刑且五年内再犯,属累犯,必须从重处罚。
虽然朱某这次偷盗的金额仅200元,但不影响定罪。
估计他自己也没想到,一把年纪了偷点小钱,还能被关了进去。
目前,朱某因涉嫌盗窃罪已经被刑事拘留。
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估计朱某以后再也不敢伸手偷东西了。
有人认为,这种人就是本质上的坏,不管年龄多少,必须严惩不怠!
也有人说,这不是小偷,这是老偷,用报纸做掩护,是惯用手法!
更有人奇怪,74岁的老头可以抓吗?
怎么不能抓,只要你犯了法,不管你多大年龄都要追究刑事责任,老年人也不例外。
有人说了,年龄大和未成年都不是挡箭牌,只要犯罪,该抓的抓,该判的判,绝不能手软,不然他们会挑战别人的底线。
这次朱某就要记住,年纪大根本不是免罪金牌!
对此,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