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武汉李女士花110万买下了一套商铺,后来为了修建地铁,政府决定给予李女士1508万元的赔偿款,可李女士对拆迁款并不满意,她声称要3000万,甚至还两度将政府告上了法庭。
那是2001年的武汉,江汉区香港路的阳光正好。
李女士和丈夫咬着牙,掏出了110万。
那是两口子打拼多年攒下的全部积蓄。
买下的是一套287.51平米的商铺,层高5米,地段黄金。
他们没打算自己经营,租了出去。
第一年,租金10多万,后来逐年涨。
到2013年,已经涨到每年63万,租客是建设银行。
日子过得安稳,心里踏实。
李女士常跟朋友说,这铺子就是他们家的“摇钱树”。
可安稳日子没过多久,2013年10月,一张纸打破了平静。
武汉地铁6号线要开工,三眼桥站的规划图上,红线圈住了她的商铺。
不是边缘,是核心,一号风亭和四号出入口必须建在这里。
非拆不可。
消息传开,周围商户炸开了锅。
“你这位置,赔偿款肯定少不了!”
“少说也得两千多万吧?”
李女士心里也盘算着,按当时周边商铺行情,每平米10万左右,她这近290平米的铺子,怎么也得3000万。
她甚至找了家评估公司,结果也差不多,2600多万,接近3000万。
可等正式补偿方案下来,李女士傻眼了。
1508万。
整整少了一半。
政府的评估报告写得清楚,每平米5万多,加上各项补偿,总共就这么多。
“这怎么可能?”
李女士拿着报告的手都在抖。
更让她心疼的是,半年前刚跟银行续签了三年租约,这一拆,近200万租金直接泡汤。
她找拆迁办理论,对方态度诚恳,说这是按政策来的,评估流程合法合规。
“我不是不配合修地铁,可这钱太少了,不够我再买个同等地段的铺子啊!”李女士红着眼睛说。
协商陷入僵局。
一拖就是两年。
这两年里,地铁6号线其他路段都在热火朝天地施工,唯独三眼桥站卡在这里。
工程延误,损失一天比一天大。
后来有媒体报道,累计损失高达5.5亿。
2015年,江汉区政府下了最后通牒,《房屋征收补偿决定》送达李女士手中。
1508万,要么签字,要么强拆。
李女士不服,向武汉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结果很快下来,维持原决定。
她没犹豫,2015年10月8日,一纸诉状把江汉区政府告上了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这是她第一次“民告官”。
法庭上,李女士据理力争,说评估价格不合理,程序有问题。
政府方则强调,地铁是重大民生工程,不能再拖了。
就在案件审理期间,政府申请了“先予执行”,还拿出2.28亿做担保,保证后续赔偿到位。
法院权衡再三,2016年3月17日,作出裁定:同意强拆。
那天上午,几台挖掘机开到了香港路。
李女士站在路边,看着自己经营了15年的商铺,一点点变成废墟。
她没哭,只是攥紧了拳头。
“我还要告!”
商铺拆了,官司没停。
2016年4月,武汉市中院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认为,江汉区政府在送达程序等方面确实存在瑕疵,影响了李女士的合法权益。
判决撤销江汉区政府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撤销武汉市政府的行政复议决定。
李女士胜诉了。
可她的商铺已经没了。
江汉区政府不服,提起上诉。
2016年12月,湖北省高院二审宣判,维持原判。
这是她第二次告政府,又赢了。
记者采访她时,她眼眶红了:“我不是钉子户,我只是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后来,政府重新组织评估,双方最终达成和解。
具体补偿金额没对外公布,但据说比1508万多了不少。
有人说她太贪心,1508万已经翻了13倍多,够知足了。
也有人说她做得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政府程序有错就该纠正。
李女士后来在别的地方又买了套商铺,租金没以前高,但日子还算安稳。
她偶尔会坐地铁6号线,经过三眼桥站时,会多看两眼那个曾经属于她的地方。
风亭和出入口运转正常,人来人往,热闹非凡。
只是没人知道,这里曾经有个女人,为了自己的“摇钱树”,跟政府打了两年官司,两度胜诉,却也失去了商铺。
这世上,很多事就是这样,没有绝对的对与错。
政府要顾全大局,推进民生工程;百姓要维护权益,争取合理补偿。
如何平衡,永远是道难题。
但有一点是肯定的,无论什么时候,法治社会里,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都同样重要。
参考信息:《女房东成钉子户 房子被强拆索要3000万》·央广网·2016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