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一女子在银行存了75万,可柜员却偷偷把女子还有其他11个储户的钱,一共220多万偷偷转走,柜员被判了刑,钱被她挥霍一空没钱还,女子去找银行,银行说女子离岗了,这责任银行不担,女子起诉到法院,她竟然败诉了。
这位61岁的朱女士,这笔75万是她一辈子省吃俭用攒下的养老钱,也是给家人留的救命钱。她怎么也想不通,自己在银行正规营业网点,穿着工装的银行员工手里办的存款,钱怎么就凭空没了。
朱女士大半辈子都在内蒙古县城生活,年轻时候和老伴种过地、摆过水果摊,后来老伴身体落下病根,常年要吃药调理,她就去小区做保洁、帮人照顾独居老人,一分一厘地攒钱。这笔75万,是老两口攒了近三十年的全部积蓄,里面还有儿子意外受伤的伤残补助金,本来是留着给老伴做心脏手术,还有两人养老用的。
她之前一直把钱存在这家银行,办业务的柜员姓刘,在柜台干了五六年,每次朱女士去办业务,小刘都格外热情,帮她填单子、教她用自助设备,朱女士对她十分信任。在她的认知里,银行是最稳妥的地方,穿工装的在职柜员,又是天天打交道的熟人,不可能出问题。
那天朱女士拿着银行卡和现金去银行,找小刘办理75万的一年定期存款。小刘在柜台里全程操作,很快给她打印了存款凭证,上面盖着银行的业务公章,金额、存期都核对无误,还跟她说手续全办好了,到期直接来取就行。朱女士拿着凭证放心回了家,之后大半年都没查过账户余额,总觉得钱放在银行,比放在家里还让人安心。
直到第二年,老伴的心脏病加重,要去市里医院做搭桥手术,朱女士拿着银行卡和存款凭证去银行取钱,才发现自己的账户里一分钱都没有。她当时腿就软了,扶着柜台半天站不稳,银行工作人员帮她查了流水,才发现这笔75万,在她存进去的第二天,就被分三笔转到了小刘的私人账户里。
朱女士当场报了警,警方立案侦查后,事情才彻底水落石出。小刘利用柜员的职务便利,在给储户办理存款时,私下绕过银行监管系统,把储户的钱转到自己账户,除了朱女士,还有另外11名常找她办业务的老储户,涉案总金额220多万。这些钱全被小刘拿去网络赌博和高消费挥霍一空,警方抓获她时,账户里已经一分不剩。
最终小刘因犯职务侵占罪、金融凭证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可钱追不回来,朱女士的养老钱等于打了水漂。她多次找银行协商赔偿,银行负责人却一口回绝,说小刘的行为是个人犯罪,她已经被开除离岗,银行没有监管失职,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要钱就去找服刑的小刘要。
朱女士实在没办法,拿着存款凭证、银行流水、刑事判决书等全部证据,把银行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75万本金和对应利息。可一审法院审理后,驳回了朱女士的全部诉讼请求。法院给出的理由是,小刘的行为是个人犯罪,不是执行银行工作任务的职务行为,银行对储户存款已尽到一般安全保障义务,朱女士未及时核对账户信息,自身存在一定过错,因此银行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拿到判决书的那天,朱女士在法院门口坐了整整一下午,眼泪就没停过。她一辈子没跟人红过脸,没占过别人一分便宜,辛辛苦苦攒了一辈子的钱,在正规银行办的存款,没了之后连个说理的地方都没有。
这件事传开后,引发了大范围的讨论。很多人都想不通,储户在银行营业网点、工作时间,找银行在职柜员办理正规存款业务,出了问题,银行怎么能一点责任都不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柜员利用职务便利,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实施犯罪,银行本身就存在人员管理、系统监管上的漏洞,不能把所有责任都推给犯罪员工和无辜储户。
对普通老百姓来说,把钱存在银行,图的就是安全和放心。银行的信用,从来不是靠一块招牌撑起来的,是靠对每一位储户的资金安全负责撑起来的。不能一出事就甩锅给离职员工,寒了千千万万储户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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