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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警方捣毁了位于北京亚运村“七号别墅”的特大“淫窝”。然而,组织者的身

1999年,警方捣毁了位于北京亚运村“七号别墅”的特大“淫窝”。然而,组织者的身份被曝光后,民警十分震惊!这个网络的组织者,并不是人们想象中的老练黑帮人物,而是一名不到30岁的女性。
1994年5月刘春洋离开厂子去长春一家模特队训练,靠一米七二的身高练步伐和展示服装,之后去北京跟着模特队跑场子演出。
没几个月她转到几家歌厅和桑拿场所做领班,负责安排人员调度和现场事务,就这样一步步接触到灰色地带的运作方式,慢慢积累了人脉和经验。
1998年底刘春洋决定自己单干,她在街上买了份报纸看房地产信息,找到中介电话联系后选中北辰花园七号别墅,每月租金四万八千元,按季度付。她带着手下搬进去布置,只办两张出入证,所有来往人员统一用白色面包车接送,客人提前报车牌号码才能放行。
别墅里不放任何娱乐设备,交易直接在房间里做。她定下严格管理制度,从业人员进京必须签协议、交保证金,服务价格统一一千一百元,按五五分成。这种分成在当时吸引力很大,不少原本做幼教或医药销售的女性主动联系加入。
她还安排专人管日常登记和接送,每天收工后召集开会总结情况,组织培训讲接待规范和卫生要求。
她把亲妹妹刘春萍也带进来参与,还请远房亲戚当托儿掩护副手张芳菁,让整个网络看起来有幕后老板的样子。她自己不信任任何人,管理上抓得很紧,包括要求手下给她上供或者试穿好衣服就拿走。
这个地方从1999年3月18日开业,到6月2日被查,除中间严打休业五天外,总共接待了六百多人次,非法收入接近一百万元。
客人一般付现金,偶尔用单位支票,范少峰定期把支票拿到她以前的老板齐建明那里换现金,齐抽百分之十劳务费,这些支票大多属于公款。她在朝阳区花家地另外租了两居室住,和表弟冯军一起。
别墅只针对有钱有权的客人,服务项目包括各种花样,收入按天结算,五月二十九三十两天就有十万多块,一天最高五万三。
整个运营期间她手下人员按规定上交记录,账本列得清清楚楚,成本收回后净赚不少。她还经常让手下讲究卫生和尊重客人,但实际就是为了维持生意稳定。
1999年5月附近居民发现别墅深夜车辆进出频繁、动静异常,就向警方匿名举报。民警接到线索后马上部署,安排人在周边蹲守,记录车辆往返时间、人员数量和车牌特征,连续多天收集证据,把运作规律全掌握了。
6月2日,北京市公安局十三处行动小组包围别墅,当场控制二十七名涉案人员,包括张芳菁和八名从业人员、两名服务生、司机等后勤,还有部分客人,同时查获六本交易明细账本。
清点时办案人员发现整个网络由一名二十八岁东北女性刘春洋一手组织管理,这一点超出大家预期。她提前得到消息,当晚离开北京驾车去天津转火车回吉林老家躲避。警方根据线索继续追,两周后在吉林松原把她抓获归案。
抓回来后刘春洋在审讯时表现冷静,还写过一封材料,声称是为了给家人治病才做这些,还提到打算捐款建小学,这些说法后来被查实不成立,无法改变事实。
2000年6月9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刘春洋犯组织卖淫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没收全部财产。这起案子当时在京城轰动一时,当时灰色行业组织化的程度高,也让大家看到违法犯罪不管多隐蔽最终都逃不过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