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6年,张宗昌准备处决一个逃兵,写手令时“毙”字不会写,就想改成打300军棍,可棍字也不会,为了不丢面子,最后的处理方式令部下哭笑不得。
话说这张宗昌,在当时可是个响当当的人物,正经的“狗肉将军”“混世魔王”,一辈子认不得几个大字,偏偏还爱附庸风雅,动不动就题诗写词。他那句“大明湖,明湖大,大明湖里有荷花,荷花上面有蛤蟆,一戳一蹦跶”,到现在还有人当笑话讲。可搁那会儿,谁也不敢笑,他手里有枪,腰里别着家伙,谁敢说他写错了字,那是活腻歪了。
那天逃兵被押上来,跪在校场上,浑身哆嗦得像筛糠。张宗昌坐在太师椅上,翘着二郎腿,嘴里叼着根雪茄,眯着眼看了看那小子,一拍桌子:“奶奶的,敢当逃兵,毙了!”
副官赶紧递上纸笔,等着他下手令。张宗昌接过毛笔,蘸饱了墨,大笔一挥,写到“毙”字的时候卡壳了。这字上面是个“敝”,下面是个“死”,笔画又多又绕,他憋了半天,脸上青一阵白一阵,最后把笔一搁,装作思考状:“嗯……毙了他太便宜了,改成打三百军棍!”
副官忍着笑,又递上一张纸。张宗昌重新起笔:“打三……”写到“棍”字又懵了。这字左边是木,右边是昆,上头还带个日,他脑子里翻来覆去就想不起怎么写。雪茄都咬扁了,汗珠子顺着腮帮子往下淌。周围站着的军官们个个低着头,肩膀一耸一耸的,想笑又不敢笑出声。
张宗昌这人有个特点,死要面子活受罪。他宁可打肿脸充胖子,也不肯当众认半个“不”字。眼瞅着下不来台了,他突然把笔一摔,站起来吼道:“算逑!不打也不毙了!把这小子给我轰出军营,这辈子别让我再看见他!”
全场愣住了。逃兵也愣了,以为自己听错了,直到两个卫兵上来架起他往外拖,他才“扑通”一声跪在地上磕头如捣蒜:“谢谢大帅!谢谢大帅!”一溜烟跑没影了。
副官小心翼翼地凑过来问:“大帅,那……还追不追?”张宗昌一巴掌拍在他后脑勺上:“追什么追!老子金口玉言,说了轰出去就是轰出去!”说完背着手,大摇大摆走了,留下一群人面面相觑。
说实话,这事儿搁今天看,荒唐归荒唐,但细想一下,反倒觉得这逃兵是走了狗屎运。张宗昌治军,本来就没什么章法,手下兵痞横行,克扣军饷是常事,当兵的吃不饱穿不暖,跑了也不算稀奇。真要按军法处置,那逃兵十条命都不够填的。结果就因为大帅不会写两个字,愣是捡回一条命。
有人说张宗昌蠢,蠢得冒泡。我倒觉得,他这是蠢出了智慧,至少比那些硬撑着写错别字、最后闹出大笑话的人强。你想想,要是他硬着头皮把“毙”写成“比”,或者把“棍”写成“木昆”,传出去不更丢人?他选择了一种最省事、最不露怯的方式:翻脸不认账,用权威压住场面。这就叫“我解决不了问题,但我能解决提出问题的人”,不对,是“我解决不了写字的问题,但我能解决写字这件事本身”。
当然,这事儿也暴露了那会儿军阀混战的荒唐本质。一群大字不识几个的武夫,靠着枪杆子割据一方,杀个人跟踩死只蚂蚁似的。他们连最基本的字都写不全,却掌握着生杀大权,这才是最让人后背发凉的地方。逃兵跑了是运气,可还有多少没跑的、跑不掉的,稀里糊涂就丢了性命呢?
话说回来,张宗昌晚年落魄,最后在济南火车站被人一枪崩了,死的时候身边连个像样的亲兵都没有。不知道他闭眼之前,会不会想起当年那个逃兵,会不会琢磨,要是当初把那两个字学会了,是不是连结局都能写得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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