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仁怀,一女子腿受伤,去医院做牵引,她双腿被悬吊1小时,竟被医生给忘了,她喊破嗓子,都没把医生叫来,万般无奈下,她只能给朋友打电话,朋友赶紧跑来医院,去叫了医生,才把她救下来,可医院的解释,让女子差点没背过气去。
一女子,前段时间腿受了伤,疼得走路都费劲,赶紧找了家医院看。
医生检查完说得做牵引治疗,她想着能快点好,就听了医生的安排。
做牵引的时候得把双腿吊起来,她被护士扶到病床上,两条腿用牵引装置固定好,一抬一吊的,整个人只能躺着动不了。
医生当时跟她说,先吊一会儿,等下过来调整,她就乖乖躺着等。
哪知道这一等就是一个小时,期间腿被吊得越来越酸,后来甚至有点发麻。
她想叫医生过来看看,扯着嗓子喊了好几声,病房里、走廊上都没人应。
她试着动了动腿,可装置卡得死死的,根本动不了,越急越慌,嗓子都喊哑了还是没人来。
实在没办法,她摸出手机给朋友打了个电话,声音都带着哭腔,说自己在医院被吊在病床上没人管。
朋友一听吓了一跳,赶紧往医院跑,到了病房一看,她两条腿直直吊在那儿,脸都憋红了。
朋友转身就往医生办公室跑,找了半天终于把医生叫了过来。
医生过来后倒是没说啥,赶紧把牵引装置给卸了,她这才把腿放下来。
可腿已经麻得没了知觉,缓了好半天才能稍微动一动。
她气不打一处来,找医院要说法,结果医院给出的解释,把她气的不轻。
医院说,他们治疗室里装了计时器,到点会提醒医生过来,这次是计时器没响,所以医生就忘了这回事。
合着她被吊在那儿遭了一个小时罪,就因为一个计时器没响?
她越想越委屈,好好来治病,结果遭了这么大的罪,医院一句“计时器没响”就想打发人。
这事儿说出去谁能信?就算计时器坏了,医生难道就不能多过来看看?病人在那儿躺着动不了,难道就不值得多上点心?
后来她跟身边人说起这事儿,大家都替她抱不平。
治病本来就遭罪,结果还遇上这么不负责任的医院,这不仅是耽误治疗,更是拿病人的安全当儿戏。
现在她就希望医院能给个像样的说法,别再让其他病人遭同样的罪。
毕竟去医院是看病的,不是去受额外的罪的,医院的责任心,比啥设备都重要。
病人本来就腿受伤遭着罪,来医院是求尽快康复的,结果反倒受了额外的罪。
医院拿计时器坏了当借口,这根本站不住脚,机器是死的,人是活的啊,医生难道不该定时巡查病人情况?
就算有设备辅助,也不能把责任心全押在机器上。病人动不了喊天天不应,那种无助感想想都难受。
医院是救死扶伤的地方,最该讲的就是细心和负责,出了问题先找客观理由,寒的是病人的心。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15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
在本案中,医院没履行对患者的密切观察义务,仅依赖设备提醒,导致患者长时间处于不适状态,已违反了诊疗规范中的合理注意义务,需对患者的额外损害承担相应责任。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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