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泡资讯网

“虚假诉讼”不仅侵害他人利益,更是对法庭的藐视和法律尊严的大不敬 22年前,发

“虚假诉讼”不仅侵害他人利益,更是对法庭的藐视和法律尊严的大不敬

22年前,发生在重庆涪陵的一起酒店装修工程合同纠纷案之所以引人注目,就在于原告肆无忌惮地造假,藐视法庭,对法律毫无敬畏之心。原告在第一次诉讼时与被告恶意串通搞虚假诉讼,轻而易举获取1500多万元装修工程款的判决支持,并拿到974万元的执行款。事隔多年之后,检察机关依职权向原审法院提请再审。值得注意的是,原告在重庆高院终审期间,并没有汲取一审时的深刻教训,仍在向再审后的终审法庭提供虚假证据,完全不把法庭当回事。当再审和终审确认该案一审系“虚假诉讼”而撤销其判决,随后对原告通过“虚假诉讼”获取的974万元装修工程款进行执行回转后,原告向涪陵区法院对该案重新发起诉讼,被法院以“重复起诉”为由驳回,原告不服,上诉至二审法院也被驳回,原告再次向涪陵区法院起诉,仍被法院以“重复起诉”为由驳回,原告还是不服,继续向二审法院上诉。虽然这次上诉得到二审法院的支持,指令涪陵区法院重新审理此案。但问题来了,一旦涪陵区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这就意味着要推翻再审法院和重庆高院两级上级法院对此案作出的生效判决。涪陵区法院的法官在庭审中也忍不住向原告代理人发问:“我们如何来推翻这个判决?(指重庆高院的终审判决)”

的确,明眼人都看得明白,主审法官也看得很清楚,对同一案件的审理,下级法院如何去推翻上级而且是两级上级法院的生效判决?


这起跨越22年的装修工程合同纠纷案,如同一面镜子,映照出司法的底线与法律的威严。原告从恶意串通、伪造证据的侥幸得逞,到检察机关监督下的再审纠错,到终审判决的司法定论,案件一波三折的历程警示世人:任何试图以虚假诉讼牟利的行为,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该案不仅揭示了虚假诉讼对司法公信的侵蚀,更凸显了司法机关“纠错防滥”的决心。法律的尊严不容侵犯,诚信的缺失必付代价。唯有敬畏法律、尊重事实,方能筑牢公平正义的基石!(秦拓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