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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海,一男子上班期间顶撞上司,上司怒骂其“滚蛋”,谁知男子真的就“滚

2020年,上海,一男子上班期间顶撞上司,上司怒骂其“滚蛋”,谁知男子真的就“滚”回了家,此后半个月都未曾打卡上班,老板知道后以旷工为由将男子开除,谁知男子却申请了劳动仲裁,称自己只是在执行老板的决策,老板却非法解除了劳动合同,仲裁并未支持男子,男子将老板告上法院,法院判了!
 
事情要从2020年说起,丁力(化名)于2012年4月1日入职上海某公司,担任综合管理部经理,一干就是8年,算得上是公司的老员工。
 
2020年5月15日,丁力在公司办公室与法定代表人王总(化姓)因工作事宜发生争执,争执过程中,王总情绪激动,对丁力说出了“滚”字。
 
丁力听到这话后,没有再多做争辩,转身就离开了公司,之后几天也一直没有到岗上班。
 
丁力之所以选择直接离开,大概率是觉得被领导当众呵斥“滚”,不仅伤了面子,更意味着双方已经无法正常共事,自然就默认了自己无法继续工作。
 
但他没想到,自己的“听话离开”,竟成了后续纠纷的导火索。
 
2020年6月9日,公司以丁力擅自离岗、旷工多日为由,作出了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面对公司的辞退决定,丁力自然不服,他认为自己是因为被领导要求“滚”才离开公司,并非主观旷工,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属于违法行为,于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15.98万元。
 
但仲裁委最终没有支持他的诉求,仲裁失利后,丁力没有放弃,随即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现有证据无法证明王总说的“滚”是让丁力滚出公司、不再录用的意思,丁力不上班的行为构成旷工,公司解除合同并无不当,因此驳回了丁力的赔偿金诉求。丁力依旧不服,继续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的审理视角与一审截然不同,最终给出了完全相反的判决。
 
法院查明,丁力离开公司后,公司从未主动联系他要求返岗,甚至在2020年5月22日,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与丁力沟通其他事务时,也没有提及让他到岗上班。
 
直到2020年5月29日,丁力与妻子一同到公司找到王总,明确提出“要上班”,王总却让他“回去等”,始终没有明确告知是否恢复其工作。
 
二审法院认定,丁力自5月16日起未提供劳动,核心原因是公司指令不明,王总说“滚”后,公司既未要求其返岗,也未及时作出正式处理,丁力有理由认为公司不再让其提供劳动,因此不能认定其构成旷工。
 
公司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最终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改判公司支付丁力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59800元。
 
这起看似简单的职场纠纷,背后牵扯的劳动权益问题值得深思,不少网友也纷纷发表看法,观点呈现明显分歧。
 
有网友表示,“领导说话太没分寸,一句‘滚’把自己坑了,公司本来就理亏,赔偿是应该的,职场沟通至少要尊重员工人格”。
 
也有网友认为,“再生气也不能说这种话,但员工也该留个心眼,不能说走就走,至少要保留证据,后续主动沟通确认岗位,不然容易被钻空子”。
 
对于员工来说,遇到职场冲突时,切勿冲动行事,应注意保留相关证据,比如沟通记录、对话录音等,同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避免因一时冲动陷入被动。
 
职场中的沟通与相处,从来都不是非黑即白的极端,但尊重是底线,合法是保障。
 
一句气话引发近16万赔偿,这起案例的教训值得每一位职场人铭记,无论是管理者还是普通员工,都应在规则与尊重的框架内行事,才能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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