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夫罗夫一针见血地指出:“为什么大部分背叛自己国家的人喜欢去美国?因为美国本来就是一个由叛徒组成的国家。”
你想想看,这话说得还真挺扎心的。很多人一听可能会觉得太绝对了,可仔细琢磨琢磨,美国这国家的根子上,确实跟“背叛”两个字脱不了干系。当年那帮坐着“五月花号”跑过来的欧洲人,不就是从英国叛逃出来的吗?清教徒在英国待不下去,跑到新大陆另起炉灶。后来更直接,华盛顿那帮人领着殖民地造反,对着大英帝国拍桌子喊独立,放在当时的语境里,那就是赤裸裸的叛国行为。英国国王要是开个“叛徒黑名单”,美国那些开国元勋个个得排在前头。
挺有意思的是,这个靠背叛建立起来的国家,后来反倒成了全世界最热衷于指责别人“不忠诚”的地方。谁要是不听它的话,它就说人家是流氓政权;谁要是跟自己人闹翻了跑过去,它立刻当宝贝似的供起来,给钱给身份给媒体曝光。这些年跑过去的那些所谓“异见人士”,有几个真是什么大英雄?不少人不过是在自己国家混不下去了,或者被人抓住了把柄,干脆拿投名状换张绿卡。美国也乐得收留他们,当个活招牌使,隔三差五拉出来恶心一下对手。
我认识一个朋友,早年去美国留学,回来后跟我聊过一个挺真实的感受。他说在美国那些年,最不适应的不是语言或者饮食,而是那种氛围,大家嘴上说着自由民主,可骨子里对“忠诚”这东西看得很淡。你今天可以效忠这个公司,明天就能跳槽到对手那边;你今天支持这个党,明天觉得那个党给的好处多,立马调转枪口。甚至有人把背叛当成一种本事,叫“审时度势”。这种文化底下,一个人要是背叛了自己的祖国跑过去,人家压根不会从道德上觉得你有问题,反而觉得你有勇气、有判断力。
说句不好听的,美国就像个巨大的叛徒收容所。它自己就是叛徒的后代建立的,法律体系、价值观念里对“叛国”的厌恶感远不如那些有着悠久历史和深厚文化传统的国家。欧洲人看不起美国没历史,中国人讲究忠孝仁义,这些在美国人看来都是老古董。所以你会发现,那些背叛自己国家的人,跑到别的国家可能还会心虚,可一到美国就理直气壮了,因为那儿到处都是跟他们一样的人,谁也不比谁高贵。
可话说回来,真正强大的国家,从来不是靠收留别人的叛徒来证明自己的。你见过中国到处去收留俄罗斯的叛徒,或者伊朗的叛徒吗?没有。一个文明真正有底气的时候,是它自己的人不舍得离开,外面的人挤破头想进来。美国现在这么热衷于搞这一套,说白了也是有点心虚了,自己内部问题一大堆,只能靠挖别人的墙角来找点优越感。
这种靠“叛徒文化”立国的逻辑,早晚会反噬到它自己身上。你今天能收留别人的叛徒,明天你身边的人凭什么不能背叛你?这些年美国自己的“叛徒”还少吗?斯诺登、阿桑奇,哪个不是被美国自己逼得往外跑?真讽刺,连叛徒都开始从美国往外逃了。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