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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阜蓼河公园夜间非法捕鱼,已引公众关注】据闪电新闻客户端消息,2026年4月1

【曲阜蓼河公园夜间非法捕鱼,已引公众关注】据闪电新闻客户端消息,2026年4月19日晚21时,曲阜市蓼河公园人工湖内发生一起非法捕鱼事件,两人在湖内铺设近20道拦网,还疑似投放爆炸物炸鱼,现场多次传出爆炸声。这一行为不仅破坏公园生态,更引发公众对公园管理、违法处罚及生态保护的多重质疑。

据曲阜市政府官网信息,曲阜市蓼河公园的上级管理单位为曲阜市园林绿化管理中心,该中心是曲阜市住建局下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公园、广场的日常维护、管理及生态保护工作。此次夜间非法捕鱼、炸鱼事件,明显暴露出管理方在夜间安保巡查、隐患防控等方面的漏洞,属于履职不到位的管理不当行为,作为公共空间管理主体,其应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从法律层面来看,非法捕鱼与炸鱼行为均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据中国政府网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使用炸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捕捞的,将没收捕捞装置、渔获物及违法所得,并处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十万至二百万元罚款,吊销捕捞许可证,甚至没收船舶。即便是普通非法下网捕鱼,若未取得捕捞许可证,也将面临没收渔获物、违法所得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的处罚。

炸鱼行为的危害尤为突出:爆炸冲击波会直接摧毁水生生物及其栖息地,破坏水体生态平衡;未被捞取的死鱼会腐烂变质,造成水体污染;同时,爆炸还可能损坏湖体堤坝,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此前就有多地发生炸鱼导致河堤受损、修复费用高达数十万元的案例。

公众呼吁曲阜相关部门迅速介入调查,依法严惩涉事人员,同时督促公园管理单位完善夜间巡查机制、加装监控设备、明确安保责任,切实守住城市公共生态底线。公共生态空间的保护,既需要管理方履职尽责,也需要全社会共同监督。(综合自:闪电新闻客户端、中国政府网、曲阜市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