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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粒变成21粒,一天吃错42粒药,这不是小事。而且对于绍兴医生给患者开错服药剂量

2粒变成21粒,一天吃错42粒药,这不是小事。而且对于绍兴医生给患者开错服药剂量事件,有网友认为,自己通报自己的做法值得商榷。

浙江绍兴的应大妈因为脚受伤去就医,医生不知道出了什么状况,把“一次服用2粒”给打印成了“一次服用21粒”!药房工作人员问也不问一下,直接照单发药。

老太太那叫一个信任医生啊,一天分两次吃了整整42粒药。最后难受得想吐,身体严重不适,到医院一查,“葡萄糖和乳酸脱氢酶”双超标。

这离谱的操作,说实话,比电视剧编剧脑洞还大。不仅涉及医疗安全,更玩命挑战了大家的生理常识。

但最让网友拍案说“这不合理”的,不是开错药,而是谁来查错。

事件曝光后,越城区马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自己查自己,发了个通报:我们查了,情况属实,深感愧疚。然后说,区卫健局立案调查,已经全面自查,对涉事医生和药剂师启动问责了。

这件事看起来在推进,但仔细一想,这是自己在查自己,是不是有哪里不对劲?

法律圈一直有个幽灵,叫 “自我审查的偏见” 。自己查自己,出于人类本能的自私和掩饰,哪怕出发点再好,也很难做出中立客观的裁决。更何况,大妈要索赔10W,他们表示给2000元。

更绝的是,这款出事的药名叫云南白药,经认证过量服用主要风险包括出血倾向、肝肾损伤、胃肠道刺激,甚至可能危及生命。

但是,在越城区马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情况通报中,并未提及此次大剂量服药,对应大妈的健康会不会产生影响。

对于突发公共医疗安全事件,最该站出来表态的,应是更高层级、与事发现场无直接利益瓜葛的监管部门。否则,可信度和权威性可能会受到影响。

当然,网友的观点并非认为通报失实,只是觉得对于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由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或相关部门成立的工作组进行调查核实,然后向社会公布结果,可能会比自己通报自己更有说服力和可行度。

评论列表

恨水
恨水 1
2026-04-26 08:35
这个就是为了批评而批评的典型案例,对方都承认了,还有什么可调查的。 至于赔偿金额,那要么你去做医疗事故鉴定,否则上级介入也无法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