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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80年46岁的独生女,昨天休息中午去父母家做饭,吃饭期间,父母当着我们夫妻面

我是80年46岁的独生女,昨天休息中午去父母家做饭,吃饭期间,父母当着我们夫妻面,提出要把他们现在居住的房子写上永久居住权,这套房子是2015年购买的,当时为了我家孩子上初中买的学区房,首付是父母付的,装修和贷款也是父母的,父母年龄大了,没法用公积金贷款,而且小孩要上学,所以写的是我们夫妻的名字,前段时间父母把房子剩余贷款一次性还清了,毕竟不是我们的房子,我本人还是想将房子过户给父母,但父母考虑没有必要,说反正以后也要给我们,我说自己也保证不了以后是否能照顾好年迈的父母,查了相关资料,可以加上永久居住权,这样父母也心安,因为当今社会有的父母把房子早早过户给儿女的,以后没地方住的老人也有很多,所以父母提出的这个问题,我当然是认可的,没想到我老公却认为多此一举,我也很无语,我说那就到时还是直接过户给父母吧。

这事儿搁谁身上都得琢磨琢磨。46岁的独生女,这个身份本身就意味着很多。上有老下有小,中间还得顾着夫妻关系,哪一头都松不得。父母提出来要加“永久居住权”,说白了就是想给自己的晚年上个保险,不是什么过分的要求。你说他们不相信女儿吗?也不是。真要是不信,当初也不至于把首付、装修、贷款全扛下来,房子名字还写你们夫妻俩的。可人老了,心思就变了,见的事儿多了,心里就开始打鼓。新闻上那些老人把房子过户给儿女后被扫地出门的事,看得人心惊肉跳。他们嘴上说“反正以后也要给你们”,可心里那根弦一直绷着——万一呢?万一女儿靠不住呢?万一女婿那边出什么变化呢?不是不信任,是人性经不起考验。

你老公觉得多此一举,站在他的角度也能理解。房子反正是你们俩的名字,父母住着又没人赶,写不写那个居住权有什么差别?再说了,写了居住权,以后这房子想卖想抵押都不方便,等于给房子上了个“紧箍咒”。他可能觉得,岳父母这是不拿自己当自家人,防着他呢。可你老公没想明白一件事——这房子从头到尾就不是你们小两口的。首付是老人掏的,贷款是老人还的,连最后的尾款都是老人一次性结清的。说白了,你们只是挂了个名,为了孩子上学。现在老人要个保障,怎么就多此一举了?

你提出“直接过户给父母”,这个想法倒是干脆利落。房子还给老人,他们爱怎么处置怎么处置,省得你们夫妻夹在中间难做人。可父母不同意,觉得折腾,也觉得早晚是你们的。这就陷入了一个死循环:父母想留给你又怕没保障,你想还回去他们又不要,只能折中加个居住权。你说“自己也保证不了以后是否能照顾好年迈的父母”,这话听着心酸,但特别真实。46岁,孩子上初中,正是花钱的时候;自己再过几年也要奔五,身体、精力都在往下走。照顾好父母,不是一句“我保证”就能解决的,得有精力、有钱、还得有另一半的支持。你现在能保证,可十年后呢?二十年后呢?万一你自己先倒下了呢?这不是推卸责任,这是成年人该有的清醒。

说到这儿,不得不提一嘴你们夫妻之间那点微妙的东西。你老公反对加居住权,你“无语”,然后赌气说要过户给父母。这已经不是房子的事了,是两口子在较劲。你觉得父母的要求合情合理,他觉得你在向着娘家。这种事儿处理不好,以后就是一根刺。你其实可以换个方式跟老公聊:他不是觉得多此一举吗?那就问问他,如果换成他爸妈提出同样要求,他会不会也觉得多余?将心比心,道理就通了。老人要的不是那几行字,是一个踏实,是晚上能睡个安稳觉。你老公要是连这点安全感都不愿意给,往后你们怎么一起养老?

现实里这种事儿太多了。独生子女这一代,养老的压力全扛在一个人肩上,父母有房子的还好,没房子的更难。可麻烦就麻烦在,房子一掺和进来,亲情就容易变味。有些老人糊涂,早早就把房子过户给子女,结果子女翻脸不认人。有些子女心寒,自己明明没惦记父母的房子,父母却防贼一样防着。两边各有各的理,各有各的怕。你这个案子里,父母算是讲道理的,你也是明事理的,问题出在你老公那儿。他要是想不通,你硬扛着也没用,反而把夫妻关系搞僵了。

我个人觉得,你走的路子是对的——先查资料,了解永久居住权,然后明确表示支持父母。至于你老公那边,别急着吵,也别赌气说过户的话。找个机会心平气和地聊聊,把父母的顾虑、你的难处、他心里的疙瘩都摊开来说。实在不行,约上父母一起开个家庭会议,把话说明白:加居住权不是为了防谁,是为了让老人住得安心。你老公要是真在意这个家,不会连这点让步都不肯做。46岁了,夫妻之间要是还在这事儿上拧巴,以后的日子怎么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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