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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倒霉了!浙江杭州,一名网约车司机把新能源车停在路边,结果过完年回来一看,车子竟

太倒霉了!浙江杭州,一名网约车司机把新能源车停在路边,结果过完年回来一看,车子竟然离奇自燃烧成了铁壳,连带着旁边停着的另外三辆大小货车也跟着遭了殃!事后消防部门出具认定书,明确写明是汽车电器设备故障引发火灾。可当司机拿着证明找厂家索要营运误工费时,厂家却一口咬定:这不足以证明是车子有质量问题,拒绝赔偿!网友:这厂家的嘴比烧焦的底盘还要硬!

邹师傅是一名网约车司机,2023年贷款买了一辆某品牌的新能源车用来跑滴滴赚钱。年前腊月二十九那天,他把车子停在某村道边上,旁边紧挨着一片农田,随后就回老家过年去了。直到大年初七初八他回来准备开工,才发现自己的爱车早就自燃着了火。

现场惨不忍睹,车子已经烧得只剩下一个光秃秃的黑色外壳,连一块完整的漆面都找不到。不仅如此,这场大火还连累了停在周围的其他车辆。由于当时风向的原因,左边停着的一辆小货车和一辆9米6的大货车直接被烧报废,大货车车头里的管线全部烧光,旁边的一棵树也被熏得通黑。而在右侧,还有一辆大货车的两个车轱辘也被烧毁。总共4辆车在这场火灾中受损,地面上留下一大片焦黑的痕迹,连废弃的轮胎残渣都散落在地。

事发后,消防部门介入调查,并出具了火灾事故简易调查认定书。上面清楚地写明,起火原因是邹师傅这辆车的汽车引擎舱内电器设备故障引发的。

拿到认定书后,保险公司开始走理赔流程。经过58天的等待,邹师傅拿到了8万多元的理赔款,还掉当初买车的贷款后只剩下一点点。被波及的其他几辆车,保险理赔也快下来了。

但邹师傅认为事情没完。作为网约车司机,车子损毁让他失去了收入来源。从车子自燃到保险理赔结束,中间足足耽误了58天。

虽然初七之后他花钱租了辆车继续干活,但他认为,这58天里原本每天能有三四百元的收入,这笔因为自燃导致的误工费和租车成本,必须由新能源厂家来承担。

他先联系了保险公司,客服表示,如果没有人员受伤,误工费属于间接损失,不在保险理赔范围内。随后邹师傅又找到了该新能源车厂家的客服,对方一直推脱会有专线小组联系。最后,厂家终于有人给出了明确答复,意思是虽然消防认定书上写着是引擎舱内电器设备故障,但这不足以证明他们生产的车子存在质量缺陷,因此坚决拒绝赔偿误工费。面对厂家的强硬态度,邹师傅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这件事在网上曝光后,瞬间引发了热议。

有网友气愤地说,消防的火灾认定书都出具了,明确写了是汽车电器设备故障,厂家居然还能玩文字游戏说不能证明是质量问题?难道是车主自己把设备搞坏的吗?这种出了事就百般推卸责任的做法实在让人心寒。

也有网友理智分析,邹师傅索要误工费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一张口就要58天确实有点站不住脚。车子烧毁后他完全可以立刻租车干活,不能因为保险公司理赔流程走得慢,就把这58天全算成厂家的停运损失。

说实在的,谁遇到这种事,心里都得堵得荒。

我们分析一下邹师傅主张的这笔误工费到底有没有道理。

厂家究竟该不该担责?

消防部门出具的火灾认定书是具有公信力的官方文件,写明了是引擎舱内电器设备故障。在正常停放、没有外力碰撞的情况下,内部设备自己发生故障引发大火,这在常识上已经构成了产品质量瑕疵的初步证明。厂家如果想免责,就必须拿出权威机构的鉴定报告,证明是车主私自改装或者其他外部因素导致的。单凭一句不足以证明是质量问题就想甩锅,显然是毫无担当的作为。

这笔误工费到底该怎么算?

邹师傅的车是合法营运的网约车,车子毁了确实会导致他失去收入,他主张误工费也就是法律上的停运损失,在法理上是绝对有道理的。但是,主张停运损失并不等于这58天全由厂家买单。停运损失通常指的是受损车辆在进行修复期间的合理停运时间。像邹师傅这种车子直接烧报废的情况,他只需要重新买一辆或者租一辆同等类型的车就可以恢复营运。寻找替代交通工具的合理时间可能只需要十天半个月,而不能把保险公司走流程的58天全部算作合理停运期。

根据《民法典》第1202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这里的损害,不仅包括车子烧毁的直接财产损失,也涵盖了因为营运车辆损毁导致的合理间接损失。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15条的相关规定,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虽然厂家现在态度强硬拒不赔偿,但只要邹师傅起诉到法院,产品责任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举证责任会直接倒置给厂家。如果厂家拿不出权威鉴定证明车子没毛病,这笔停运损失他们是必须要承担的。当然,法院最终支持的赔偿天数,肯定会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折算,大概率不会支持满打满算的58天。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