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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尔·马克思,一个本可以舒舒服服当律师,娶走白富美,过上体面人生活的大才子。 他

卡尔·马克思,一个本可以舒舒服服当律师,娶走白富美,过上体面人生活的大才子。
他的岳父是普鲁士的枢密顾问官,他自己是博士,前途一片敞亮。只要他愿意,香车美酒、上流社会,唾手可得。
但他偏不。
他把笔杆子变成了刀子,对着当时的整个体制开火。结果,德国混不下去了,驱逐。跑到巴黎,刚喘口气,又被驱逐。最后被一脚踹到伦敦。
生活彻底崩了。
他挤在伦敦最破败的贫民窟里,两个房间塞着一家七口人,稿纸和当票堆在一起,孩子生病没钱买药,只能眼睁睁看着三个孩子接连夭折,连下葬的棺材钱都凑不齐。
最惨的时候,他想给夭折的女儿买个小小的棺材,揣着兜里仅有的钱冲出门,却被房东一把拦住,逼着他还拖欠的房租。
但他手里的笔,没停过。
警察二十四小时监视他,房东天天上门催债,当铺老板都认识他了,身边的人劝他何必呢。他只是把烟斗点上,烟雾缭绕中,继续写。
所以,很多人说喜欢马克思,佩服他的学问。
可我觉得,比起喜欢他的思想,更应该敬畏他那种,宁可把自己的生活砸个稀巴烂,也要为一个信念死磕到底的狠劲儿。这玩意儿,不是光靠“喜欢”就能学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