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小便宜吃大亏!
江苏南京一个男的,这回可吃了大亏。他因为贪公司的便宜,工作都丢了。
他在一家地产公司上班。公司派他去佛山出差,时间挺长,有85天。公司给他每天400块的标准,让他自己找地方住。
这钱在佛山,能住个挺好的酒店了。可他呢,动了个省钱的心思。他找了个每天只要120块的酒店住下了。
你以为他给公司省钱?那就错了。他让酒店按每天390块钱的价格给他开发票。120块的房,开390块的票,里外里他一天就能捞270块的差价。
85天下来,他光住宿费就报销了3万多。自己偷偷揣进口袋的钱,有两万多块。
这下好了,这事被人举报了。公司一查,全清楚了。公司很生气,觉得他这是欺骗,直接把他开除了。
他当然不干。他跟公司狡辩,说他自己没去前台,不知道酒店实际价格。他说自己顶多算是没注意,不是故意的。他还说,多拿的钱已经退给公司了,公司不能开除他。
公司不听他的。两边谈不拢,他就把公司告上了法庭,要赔偿。
法院怎么判的呢?法院看了事情经过,认为公司开除他,一点毛病都没有。法院说,他作为员工,应该诚实。他用低价房开高价票,这就是在骗公司的钱,属于严重的过错。他把钱退回去,那是应该的,不代表事情没发生。
所以,法院支持公司,开除他是合法的。
这事说起来,真是自己把自己坑了。公司给的标准是让你住好点,舒服点,不是让你钻空子捞钱的。就像家里给孩子饭钱,是让你吃饱,不是让你饿肚子把钱省下来干别的。
他以为自己聪明,每天能“省”下两百多。结果呢,工作没了,名声坏了,为了那两万块钱,值吗?
法院的判决很清楚,这种小聪明,法律不保护。该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一分钱都不能贪。工作丢了,再找可就难了。这笔账,怎么算都是亏大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