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看过原著的我,不喜欢张嘉益演的胡三元
张嘉益在《主角》里演的胡三元,演技没问题,陕西味儿也正。
但读过原著的我,总觉得哪里不对。
不是外表的问题。
是这个人物的底色,被换掉了。
原著里的胡三元,是个什么样的人?用一句话概括:本事通天,脾气倔死,情商为零,傲骨一生。
他是个“鼓痴”,司鼓技艺精绝,人送外号“西北鼓王”。
但他同时是个浑不吝——亦正亦邪。
他对艺术精益求精,为了一面鼓能跟人拼命。他敢作敢当,从不推卸责任。
但他也恃才傲物,目中无人,冲动起来不计后果。
原著里他三次入狱,终身未婚,曾用鼓槌敲掉三个人共六颗门牙。这种人说好听点叫“性情中人”,说难听点就是个惹祸精。
感情生活上,他和有夫之妇胡彩香——剧版改名叫花彩香——之间的关系是明确越了界的。
原著里写得很清楚,在胡彩香丈夫张光荣不在家的时候,“该发生的都发生了”。
他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正人君子,他私德有亏,绯闻不断,常常把自己置于尴尬而危险的境地。
而张嘉益的问题,就出在这里。
他不是演得不好。
他把胡三元对外甥女的护犊情深、知道自己冤枉了人之后那种窘迫尴尬,都演得活灵活现。
从《装台》到《白鹿原》,他身上那种质朴、憨厚、让人安心的西北男人气质,早就刻在观众的记忆里了。
他操着陕西方言,背微弓着,往那儿一站就是老陕。
但问题也恰恰在这里——张嘉益太“靠谱”了。他演谁你都觉得这人骨子里是个好人。他就算发火,你也觉得这人是被逼急了,不是本性如此。
可原著里的胡三元,不是这种人。
原著里的胡三元,是那种你敢把外甥女托付给他学艺,但绝不敢把自家闺女嫁给他的人。他的“浑”是从骨头缝里往外冒的,不是被人惹急了才偶尔发作一下。
张嘉益的脸和气质,演不了“浑不吝”。他眼神里有慈,有倔,有憨,但没有那种让身边人又爱又怕的邪性。
原著里的胡三元,你是提心吊胆跟着他往下走的,不知道他下一步会闯什么祸。
张嘉益的胡三元,你看着就放心,你知道他不会出大乱子。
但这恰恰不是胡三元。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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